华东师范大学录取规则主要由分数优先、专业志愿优先两种核心模式构成,配合批次划分和调剂政策实现有序录取。因此,各校都会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公布其自身的录取规则。下面是华东师范大学录取规则:
录取原则
1、根据教育部加分幅度不得大于20分的规定,我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小于、等于20分的政策性加分;加分值大于20分的,我校一律认作20分。
2、本科专业录取时专业安排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安排考生的专业,安排专业时的专业级差分为2、1、1、0、0。在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科考生参考外语高考成绩、理科考生参考外语数学两门科目的高考成绩。
3、专业调剂:在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如果按上述第8款规定的方法不能被录入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而在志愿表中选择“专业服从调剂”的,将被调剂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如果考生不能被录入他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且在志愿表中选择“不服从调剂”,将被退档。专业调剂和退档时均不再征求考生意见。
4、在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只要专业服从调剂、且体检不受限,都会被录取。
5、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录取批次),在我校投档分数线以上且被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投档进入我校的考生,只要专业服从调剂、且体检不受限,都会被录取。
6、外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考虑到我校各专业均有双语教学、相关课程使用英语原版教材的实际情况,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时慎重考虑。对男女生比例不作限制。
7、通过我校考核并获得我校加分优惠的考生,档案被第一志愿投档到我校后,我校将依据承诺给予加分后进行专业录取。
8、对于设有选考科目的省(市、自治区),按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布的科目要求,依据第7、8、9款进行录取。
9、如果各省(市、自治区)第一批本科控制线以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人数少于我校的招生计划数,我校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省级高招办可按第二志愿考生成绩不低于已投档第一志愿考生平均分,并且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00%进行投档。
10、除体育类专业要求任何一眼裸眼视力4.4以上(含4.4),无色弱、色盲等缺陷;播音主持艺术专业要求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夜盲;其他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公布的高考体检指导意见执行。由于身材过于矮小、残疾、身体或头脸部有明显缺陷的学生,毕业后当教师可能会遇到困难,这些学生应慎重考虑是否报考师范专业。
11、在上海提前批次公费师范专业录取中,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言语听觉科学三个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进行调剂录取。
12、江苏省考生报考我校普通类本科专业的资格要求选测为2B,必测为4C1合格;对选测每门成绩达到A+的,给予投档分加2分优惠进入专业录取;专业安排原则按第8条执行。自主选拔录取对象、艺术特长生的资格要求等同普通类专业的资格要求。艺术体育类专业要求是7门必测科目D级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13、经我校考核认定获得我校2010年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经省级招办和教育部公示备案后,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自主招生政策和我校给学生本人的承诺进行录取。
14、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考生的录取方法按我校公布的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执行。在计算合成分时,采用标准分的省(市、自治区)以省级招生办公室提供的高考成绩计算合成分。
15、经我校艺术团考核合格获得我校艺术特长生资格的考生的录取,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艺术特长生的录取政策和我校给艺术特长生的通知书中公布的原则执行。
16、经我校体育与健康学院考核合格并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资格的考生的录取,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政策执行。
17、填报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志愿的学生在录取后,必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本科毕业后到定向就业单位就业的定向就业协议,否则取消录取资格;定向西藏就业的本科生入校后必须与学校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否则学校可取消录取资格。
具体专业 | 专业大类 | 专业小类 |
马克思主义理论(本科) | 法学 |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
教育康复学(本科) | 教育学 | 教育学类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本科) | 工学 | 计算机类 |
听力与言语康复学(本科) | 医学 | 医学技术类 |
公共艺术(本科) | 艺术学 | 设计学类 |
产品设计(本科) | 艺术学 | 设计学类 |
环境设计(本科) | 艺术学 | 设计学类 |
环境生态工程(本科) | 工学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本科) | 理学 | 地理科学类 |
汉语国际教育(本科) | 文学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本科) | 教育学 | 体育学类 |
保险学(本科) | 经济学 | 金融学类 |
地理信息科学(本科) | 理学 | 地理科学类 |
视觉传达设计(本科) | 艺术学 | 设计学类 |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本科) | 工学 | 电子信息类 |
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 | 艺术学 | 戏剧与影视学类 |
美术学(本科) | 艺术学 | 美术学类 |
运动训练(本科) | 教育学 | 体育学类 |
音乐表演(本科) | 艺术学 | 音乐与舞蹈学类 |
广播电视编导(本科) | 艺术学 | 戏剧与影视学类 |
音乐学(本科) | 艺术学 | 音乐与舞蹈学类 |
软件工程(本科) | 工学 | 计算机类 |
通信工程(本科) | 工学 | 电子信息类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 | 工学 | 计算机类 |
行政管理(本科) | 管理学 | 公共管理类 |
公共事业管理(本科) | 管理学 | 公共管理类 |
历史学(本科) | 历史学 | 历史学类 |
统计学(本科) | 理学 | 统计学类 |
生态学(本科) | 理学 | 生物科学类 |
环境科学(本科) | 工学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本科) | 工学 | 电子信息类 |
地理科学(本科) | 理学 | 地理科学类 |
生物科学(本科) | 理学 | 生物科学类 |
生物技术(本科) | 理学 | 生物科学类 |
化学(本科) | 理学 | 化学类 |
物理学(本科) | 理学 | 物理学类 |
数学与应用数学(本科) | 理学 | 数学类 |
心理学(本科) | 理学 | 心理学类 |
应用心理学(本科) | 理学 | 心理学类 |
英语(本科) | 文学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日语(本科) | 文学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法语(本科) | 文学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西班牙语(本科) | 文学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俄语(本科) | 文学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翻译(本科) | 文学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人力资源管理(本科) | 管理学 | 工商管理类 |
工商管理(本科) | 管理学 | 工商管理类 |
汉语言文学(本科) | 文学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编辑出版学(本科) | 文学 | 新闻传播学类 |
新闻学(本科) | 文学 | 新闻传播学类 |
体育教育(本科) | 教育学 | 体育学类 |
教育技术学(本科) | 教育学 | 教育学类 |
学前教育(本科) | 教育学 | 教育学类 |
特殊教育(本科) | 教育学 | 教育学类 |
政治学与行政学(本科) | 法学 | 政治学类 |
思想政治教育(本科) | 法学 |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
社会学(本科) | 法学 | 社会学类 |
社会工作(本科) | 法学 | 社会学类 |
法学(本科) | 法学 | 法学类 |
经济学(本科) | 经济学 | 经济学类 |
金融学(本科) | 经济学 | 金融学类 |
会计学(本科) | 管理学 | 工商管理类 |
哲学(本科) | 哲学 | 哲学类 |
大学录取结果一般需要14-30天公布,具体时间与录取批次、省份招考进度和高校类型密切相关。
录取结果公布时间的基本规律,高校录取结果公布周期主要分为三个关键阶段:
提前批(如强基计划、军事类院校):通常在高考结束后的7-10天内完成投档与结果公示;
本科批次:多数省份集中在高考后14-21天公布,部分省份因考生规模或政策差异可能延长至25天;
专科批次:一般在本科批次结束后15-30天内完成录取结果发布。
华东师范大学文脉绵长、声誉卓著,是教育部直属并与上海市重点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学校成立于1951年10月16日,是以大夏大学(1924年)、光华大学(1925年)为基础,同时调进圣约翰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和浙江大学等高校的部分系科,在大夏大学原址上创办的。1959年被中共中央确定为全国16所重点院校之一。1972年与上海师范学院、上海体育学院等院校合并,改名上海师范大学。1978年再次被确认为全国重点大学。1980年恢复华东师范大学校名。1986年被国务院批准成为设立研究生院的33所高等院校之一。1996年进入“211工程”国家重点建设大学行列。1997-1998年,上海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上海教育学院和上海第二教育学院等先后并入。2002年根据上海市高校布局结构调整的战略部署,学校启动闵行校区规划建设,并于2006年主体搬迁到闵行校区,形成了“一校两区、联动发展”的办学格局。2006年学校进入国家“985工程”高校行列。2017年学校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行列,全面开启扎根中国大地建设一流大学的新征程。
学校主要校区为闵行校区(地址为上海市东川路500号)和普陀校区(地址为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校园占地总面积约207公顷。设有4个学部、34个学院(系)、27个校管科研平台,另设有3个书院。在校本科生15900余人;博士研究生4000余人,硕士研究生17000余人;在校留学生(含非学历生)2500余人。教职工42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2300余人。教授及其他高级职称教师2100余人,其中含全职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等院士5人,国家级及上海市人才计划入选者760余人次。
学校现有招生本科专业63个,涵盖文学、历史学、哲学、教育学、经济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法学、艺术学、医学、交叉学科等12大学科门类。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7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3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36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7个。拥有教育学、生态学、统计学3个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6个上海市高峰学科(I类:教育学、世界史,II类:地理学、统计学,IV类:岛屿大气与生态、智能教育),第五轮学科评估中40%参评学科获评A类学科。现有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10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上海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1个。现有自办与合作举办的附属中小学、幼儿园共68所(正式招生办学)。
学校理工科建有3个国家(全国)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1个国家级国际联合研究中心,以及35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野外观测研究站等平台基地。学校人文社科拥有6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培育),1个教育部国别区域联合研究院,3个国家教材建设重点研究基地,1个四部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以及52个省部级研究中心、智库等平台基地。学校主办、承办和合办各类中文期刊23种、英文期刊8种。学校拥有实体馆藏文献总量538.80万余册、各类电子文献数据库178个(490个子库)。
学校注重国际合作交流,先后与里昂高师等法国三所高等师范学院、美国纽约大学、弗吉尼亚大学、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俄罗斯莫斯科罗蒙诺索夫国立大学、俄罗斯高等经济大学、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日本东京大学等世界著名大学建立了紧密合作关系,与世界300余所高校和科研机构签订了学术合作与交流协议。与里昂高师等法国三所高等师范学院成立中法联合研究生院;与法国里昂高师和法国国家科学研究中心成立中法社会与科学联合研究院;与美国纽约大学联合创办的上海纽约大学,是第一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美合作创办的大学;与法国里昂商学院合作共建亚欧商学院;与以色列海法大学合作共建转化科学与技术联合研究院;与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共建先进科学与技术联合研究院。学校设有国际汉语教师研修基地,作为中方合作院校建设4所孔子学院和2所独立孔子课堂。
求实成就卓越,教育创造未来。作为新中国成立后组建的第一所社会主义师范大学,学校始终秉承“智慧的创获,品性的陶熔,民族和社会的发展”的大学理想,恪守“求实创造,为人师表”的校训精神,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一代代师大人上下求索、接续奋斗,努力探索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师大之路。面向未来,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学校将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心怀“国之大者”、坚定追求卓越,以推动更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推进“三大卓越工程”(卓越育人工程、卓越学术工程、卓越服务工程)为重点,以“五个一流行动计划”(一流学科生态构筑计划、一流人才队伍引育计划、一流对外开放提质计划、一流治理能力提升计划、一流保障服务支撑计划)为支撑,探索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统筹推进、有效链接和贯通实施,向着建设引领育人创新的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砥砺奋进,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壮阔事业中谱写华东师大高质量发展的精彩华章!
(数据截至202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