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理工大学录取规则主要由分数优先、专业志愿优先两种核心模式构成,配合批次划分和调剂政策实现有序录取。因此,各校都会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公布其自身的录取规则。下面是兰州理工大学录取规则: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并接受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八条 学校招生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条 对于享受各种增加分数投档优惠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专业安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的原则分配专业。在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都同等条件下,按所在省(市、区)相关政策规定确定录取专业。如无相关规定,依次比较外语、数学、语文成绩。若投档成绩和上述科目成绩均相同,则由学校依据考生投档信息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和学校其他专业志愿情况调剂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按生源所在地投档规则,择优录取,考生须符合专业(专业组)设定的选考科目要求。某些专业投档线上生源不足时,我校执行省级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可调剂录取有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
第十三条 江苏省考生要求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为选测科目达到2B(含)以上。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进行专业安排。
第十四条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报考我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和视觉传达设计(美术文、理)的考生,必须取得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类统考的本科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根据考生所在省份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学校负责审核录取;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控制分数线的前提条件下,学校按其专业志愿序列和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
第十六条 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我校各专业不限制应试外语语种。我校公共外语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七条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
第十八条 录取时,应、往届生一视同仁。
具体专业 | 专业大类 | 专业小类 |
智能建造(本科) | 工学 | 土木类 |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本科) | 管理学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
智能制造工程(本科) | 工学 | 机械类 |
网络空间安全(本科) | 工学 | 计算机类 |
机器人工程(本科) | 工学 | 自动化类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本科) | 工学 | 计算机类 |
产品设计(本科) | 艺术学 | 设计学类 |
环境设计(本科) | 艺术学 | 设计学类 |
城乡规划(本科) | 工学 | 建筑类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本科) | 工学 | 土木类 |
能源与动力工程(本科) | 工学 | 能源动力类 |
视觉传达设计(本科) | 艺术学 | 设计学类 |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本科) | 工学 | 电子信息类 |
生物制药(本科) | 工学 | 生物工程类 |
功能材料(本科) | 工学 | 材料类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本科) | 工学 | 电气类 |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本科) | 工学 | 能源动力类 |
物联网工程(本科) | 工学 | 计算机类 |
生物工程(本科) | 工学 | 生物工程类 |
工程力学(本科) | 工学 | 力学类 |
纺织工程(本科) | 工学 | 纺织类 |
食品科学与工程(本科) | 工学 |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
油气储运工程(本科) | 工学 | 矿业类 |
制药工程(本科) | 工学 | 化工与制药类 |
化学工程与工艺(本科) | 工学 | 化工与制药类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本科) | 工学 | 土木类 |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本科) | 工学 | 土木类 |
建筑学(本科) | 工学 | 建筑类 |
土木工程(本科) | 工学 | 土木类 |
软件工程(本科) | 工学 | 计算机类 |
自动化(本科) | 工学 | 自动化类 |
通信工程(本科) | 工学 | 电子信息类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 | 工学 | 计算机类 |
测控技术与仪器(本科) | 工学 | 仪器类 |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本科) | 工学 | 机械类 |
机械电子工程(本科) | 工学 | 机械类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本科) | 工学 | 机械类 |
工业设计(本科) | 工学 | 机械类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本科) | 工学 | 机械类 |
焊接技术与工程(本科) | 工学 | 材料类 |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本科) | 工学 | 材料类 |
冶金工程(本科) | 工学 | 材料类 |
金属材料工程(本科) | 工学 | 材料类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本科) | 工学 | 材料类 |
安全工程(本科) | 工学 | 安全科学与工程类 |
环境工程(本科) | 工学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
测绘工程(本科) | 工学 | 测绘类 |
水利水电工程(本科) | 工学 | 水利类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本科) | 工学 | 电子信息类 |
应用化学(本科) | 理学 | 化学类 |
应用物理学(本科) | 理学 | 物理学类 |
信息与计算科学(本科) | 理学 | 数学类 |
英语(本科) | 文学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日语(本科) | 文学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俄语(本科) | 文学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财务管理(本科) | 管理学 | 工商管理类 |
市场营销(本科) | 管理学 | 工商管理类 |
工商管理(本科) | 管理学 | 工商管理类 |
工程造价(本科) | 管理学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
汉语言文学(本科) | 文学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法学(本科) | 法学 | 法学类 |
知识产权(本科) | 法学 | 法学类 |
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 | 经济学 | 经济与贸易类 |
金融学(本科) | 经济学 | 金融学类 |
会计学(本科) | 管理学 | 工商管理类 |
工业工程(本科) | 管理学 | 工业工程类 |
工程管理(本科) | 管理学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本科) | 管理学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
大学志愿填报后,录取结果一般在10-15天内可查询,不同批次、地区和院校的具体时间有所差异
1、录取结果查询时间差异
录取批次决定查询周期。高考录取按批次进行(如提前批、本科批、专科批),各批次填报与录取时间不同。例如,强基计划录取结果可能在一周内公布,而本科普通批通常需10-15天。
2、省份和招生政策影响进度。不同省份的录取进度受考生数量、招录流程复杂度影响,例如人口大省的本科批结果可能晚于其他省份1-2天。2025年起全国多地实施新高考政策,合并录取批次后,部分省份的查询时间可能相对集中。
兰州理工大学坐落于甘肃省省会兰州市,是甘肃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甘肃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国家大学生创新型实验计划、教育部卓越工程师计划入选高校,国家国防教育特色学校。
学校前身是1919年创立的甘肃省立工艺学校;1958年,在组建兰州工学院的基础上,将甘肃交通大学并入,定名为甘肃工业大学;1965年,学校划归第一机械工业部,同时将东北重型机械学院和北京机械学院的水力机械、化工机械、石油矿场机械和焊接工艺及设备专业成建制全部迁入,并从湖南大学、合肥工业大学抽调一批教师来校工作;1998年,转制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院校;2003年,正式更名为兰州理工大学。经过百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逐步形成了以“艰苦奋斗、自强不息、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为主要内涵的“红柳精神”,铸就了“奋进求是”的校训精神,基本建成了一流工科、坚实理科、特色文科,进入国内同类高校高水平大学行列。
学校现有兰工坪校区、彭家坪校区两个校区,占地2430亩,校舍建筑面积123万平方米,图书馆馆藏图书227万册、电子图书124万册,实验室面积8万多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值约5.13亿元。有19个学院、1个教学研究部,设有研究生院、温州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有全日制在校生30000人(含国际学生392人),其中本科生22326人、研究生7668人。
学校现有教职工2507人,其中专任教师1620人,高级以上职称教师1000人,博士研究生导师178人,硕士研究生导师780人。有双聘院士3人,入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2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3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2人。柔性引进国家级高层次人才7人,聘请120余名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客座教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9人,省级教学名师14人。入选甘肃省领军人才35人、“飞天学者”39人。有中国焊接终身成就奖、全国优秀教师、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师德标兵等国家级荣誉称号12个,有甘肃省五一劳动奖章、教学名师等荣誉称号70余人。《扎根西北数十载,潜心耕耘创特色:西部地方高校土木工程专业建设探索与实践》项目荣获2022年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
学校是我国首批学士、硕士学位授权高校,是甘肃省第一所具有工学博士学位授予权、第一所设置工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高校。现有9个学科门类,涵盖工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法学、教育学、医学、艺术学,工程学、材料科学、化学3个学科进入ESI排名全球前1%。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入选省属高校国家“一流学科”突破工程。有20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国防特色学科方向。有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64个本科招生专业,19个专业通过工程教育认证,20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4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门课程入选国家一流本科课程。有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4个。1个创新团队入选首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学院入选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1项教学成果获2022年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入选全国首批99个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建设高校。入选教育部“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自主试点高校。
学校现有“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2个、“省部共建有色金属先进加工与再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西北低碳城镇支撑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等国家级科研基地6个、教育部科研基地9个,有首批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国家级大学科技园,有经工信部批准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近五年来,承担国家级科技项目458项,累计实现科研经费7.52亿元;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370项、国家社科基金25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11项,发表高质量论文5248篇,以第二单位在Nature、Science发表文章各1篇,获得省级科技一等奖5项,授权专利1293项,连续多年获甘肃省专利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是全省第一个通过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工作验收的高校。
学校主动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深化与地方政府、企业的合作,与20多个省内外城市、200多家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加入甘肃省首批六家创新联合体,成立黄河流域水生态与水工程研究院、敦煌设计形态学研究院、酒泉先进技术研究院、兰州理工大学——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镍钴金属新材料协同创新中心等科研机构。“十三五”期间为工业企业完成技术改造、产业升级项目1600余项。省级智库甘肃省工业经济发展研究院获评甘肃省哲学社会优秀成果一等奖。
学校不断拓展合作交流空间,与美国阿克伦大学、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圣芭芭拉分校)、英国斯特拉斯克莱德大学、俄罗斯南俄国立技术大学、乌克兰文尼察国立技术大学、澳门科技大学、台湾中原大学、昆山科技大学、静宜大学、兰州大学等高校签署了合作交流协议,是东南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对口支援高校,近年来500多名教师出国(境)交流学习。积极推进国际化办学进程,获批建设乌克兰文尼察国立技术大学孔子学院,加入“一带一路”高校战略联盟,是上海合作组织大学中方项目院校,与国外40余所大学建立合作关系,具有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招生资格。
学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成绩喜人,先后荣获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等学校、全国文明校园、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全国健康学校建设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等称号,入选教育部首批示范性网络社区(易班网)试点高校,获得首批甘肃省“绿色学校”命名,获批建设省级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2个学院入选“全国党建标杆院系”及培育单位,5个党支部入选“全国党建工作样板党支部”,1个党支部获得教育部“两学一做”支部风采荣誉奖,1个教师党支部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2020年获评全省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先进集体 。
面向未来,学校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全面推进特色鲜明高水平大学建设,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