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理工学院录取规则主要由分数优先、专业志愿优先两种核心模式构成,配合批次划分和调剂政策实现有序录取。因此,各校都会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公布其自身的录取规则。下面是宁夏理工学院录取规则:
第三章 录 取
第六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七条 学院按照学科大类进行招生,按理工类、文史类分类录取考生,招生规模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统一分配,实际录取总人数不得超过当年招生规模。
第八条 学院根据在该考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录取时,学院将根据报考的生源情况在个别考区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第九条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制定的体检标准。
第十条 高考成绩满足宁夏理工学院在该考区录取条件的情况下,学院将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按考生志愿投档的省份,我院将按照志愿优先,高考分数由高到低的原则录取)。
第十一条 学院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和报考志愿安排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二条 学院在调阅考生档案时,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的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
具体专业 | 专业大类 | 专业小类 |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本科) | 艺术学 | 音乐与舞蹈学类 |
智能建造(本科) | 工学 | 土木类 |
智能制造工程(本科) | 工学 | 机械类 |
机器人工程(本科) | 工学 | 自动化类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本科) | 工学 | 计算机类 |
环境设计(本科) | 艺术学 | 设计学类 |
能源与动力工程(本科) | 工学 | 能源动力类 |
能源化学工程(本科) | 工学 | 化工与制药类 |
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本科) | 工学 | 化工与制药类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本科) | 工学 | 电气类 |
物联网工程(本科) | 工学 | 计算机类 |
音乐学(本科) | 艺术学 | 音乐与舞蹈学类 |
交通运输(本科) | 工学 | 交通运输类 |
制药工程(本科) | 工学 | 化工与制药类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本科) | 工学 | 土木类 |
土木工程(本科) | 工学 | 土木类 |
网络工程(本科) | 工学 | 计算机类 |
软件工程(本科) | 工学 | 计算机类 |
自动化(本科) | 工学 | 自动化类 |
电子信息工程(本科) | 工学 | 电子信息类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 | 工学 | 计算机类 |
汽车服务工程(本科) | 工学 | 机械类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本科) | 工学 | 机械类 |
机械工程(本科) | 工学 | 机械类 |
农村区域发展(本科) | 管理学 | 农业经济管理类 |
安全工程(本科) | 工学 | 安全科学与工程类 |
环境工程(本科) | 工学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
材料化学(本科) | 工学 | 材料类 |
应用化学(本科) | 理学 | 化学类 |
英语(本科) | 文学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日语(本科) | 文学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电子商务(本科) | 管理学 | 电子商务类 |
财务管理(本科) | 管理学 | 工商管理类 |
市场营销(本科) | 管理学 | 工商管理类 |
汉语言文学(本科) | 文学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体育教育(本科) | 教育学 | 体育学类 |
学前教育(本科) | 教育学 | 教育学类 |
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 | 经济学 | 经济与贸易类 |
金融学(本科) | 经济学 | 金融学类 |
会计学(本科) | 管理学 | 工商管理类 |
工程管理(本科) | 管理学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
高考报考后,录取结果通常在填报志愿后的一段时间内公布。根据历年的情况,具体时间如下:
1. 提前批次:预计在7月上旬就可以查询到录取结果。提前批次是高考志愿中最早进行的一批,因此录取结果也会相对较早出来。
2. 本科批:预计在填报志愿后25天左右可以查到录取结果。本科批通常在提前批次之后进行。
3. 专科批次:专科批次的录取结果通常会在填报后的5-7天或10天左右公布,具体取决于所在省份的录取规则。
需要注意的是,各个省之间公布时间有差异,具体还是以当地招生办出的公告为准。此外,每年招生期间,有些骗子可能会利用家长和考生对录取信息不了解的空子,因此考生不要轻易将自己的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等信息泄露给别人,所有考生均可通过官方渠道查询自己的录取状态。
宁夏理工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位于石嘴山市星海湖畔。
学校经过38年的发展,已形成本科教育为主,兼顾专科教育、成人教育和继续教育等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现已成为以工为主,经、管、法、文、艺、教、理等8个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现有12个二级院(系)和3个教辅单位。开设本科专业51个。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自治区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2个;自治区优势特色学科和重点学科2个;自治区重点建设专业4个;自治区特色专业6个;自治区产教融合人才培养示范专业5个。全日制在校生16000余人,面向全国26个省市区招生,应届毕业生就业率居全区高校前列。学校是自治区“互联网+教育”试点高校,先后被中共中央宣传部和全国绿化委员会分别授予“全国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全国绿化模范单位”。2021年学校获批审核增列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获批增列电子信息、会计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校长赵惠娥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经济管理学院、文学与艺术学院、学生工作部分别获得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和全国巾帼文明岗。
学校是全国首批提出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目标的本科高校,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培养适应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现代应用技术人才,努力构建创新型交叉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并取得了丰硕成果。已完成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408项,拥有教育部国家虚拟教研室1个、教育部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1项、自治区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自治区一流基层教研室4个,自治区级教学团队4个、自治区互联网+教育骨干人才培养计划项目5项、自治区一流课程31门、自治区卓越拔尖人才培养项目1项、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个、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1个、自治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共享实验基地3个,获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7项,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115余项。
学校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先后与美国阿兰特国际大学、美国加州大学河滨分校、加州州立理工大学波莫纳分校、日本城西国际大学等国外高校建立了良好的校际合作关系,已开展本科“3+1”联合培养、本硕连读等项目。2013年以来,教育部先后批准东北大学、浙江工业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三所知名高校对口支援宁夏理工学院。2019年我校又成为闽宁合作厦门理工学院对口支援的高校。学校与对口支援高校“2+2”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已覆盖30个本科专业,并同时与对口支援高校开展“卓越班”联合培养计划,由两校师资在宁夏理工学院校内共同授课,项目学生毕业证和学位证由两校共同盖章予以认可。学校已成为清华大学、复旦大学、南开大学研究生社会教学实践基地和短期挂职基地 。
学校坚持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发展的方向。依托理工科优势,积极搭建产学研创合作教育平台,与企业在学生培养、实习实训、就业、企业培训、兼职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深入合作,实现最大范围的资源整合。新商科双创体验中心、新工科产教融合中心在人才培养上已发挥重要作用。已建成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17个。学校先后与北京广慧金通教育集团联合创办民航现代产业学院、与中船重工鹏力(南京)塑造科技有限公司创办新材料产业学院、与江苏长晶科技有限公司创办集成电路智能制造产业学院。2023年宁夏理工学院数字信息现代产业学院和宁夏理工学院数智财经现代产业学院双双获批自治区级现代产业学院。
面向未来,学校将紧紧抓住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宁夏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的重要机遇,继续建设好国家级、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在“十四五”期间,创建宁夏理工大学,全面提升综合办学实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更多的应用型、技能型、创新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