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类艺考专业满分为300分,其中基础的音乐笔试(视唱练耳及乐理)占100分(音乐基础理论20分,听音记谱80分),键盘及其它乐器的演奏占100分,声乐演唱占100分。
一、音乐艺考声乐(100分)
1.歌曲两首(清唱,曲目自定) (65分)
2.音乐艺考视唱(简谱,五线谱均可) (10分)
3.音乐艺考听音 (10分)
4.音乐艺考节奏模仿 (5分)
5.加试器乐或舞蹈:(10分,自选器乐:自选歌曲或练习曲一首;舞蹈:自选舞蹈一曲)
二、音乐艺考器乐(100分)
1.独奏曲和练习曲各一首(曲目自定) (65分)
2.音乐艺考视唱(简谱,五线谱均可) (10分)
3.音乐艺考听音 (10分)
4.音乐艺考节奏模仿 (5分)
5.加试声乐或舞蹈:(10分,声乐:自选歌曲或练习曲一首;舞蹈:自选舞蹈一曲)
三、音乐艺考舞蹈(100分)
1.完整舞蹈作品(中外舞蹈,内容自定,每个舞蹈不少于2分钟;基本功:含弹跳力、柔韧度、节奏感、协调性等)(65分)
2.音乐艺考视唱 (10分)
3.音乐艺考听音 (10分)
4、音乐艺考节奏模仿 (5分)
5.加试声乐或器乐 (10分)
注:曲谱、磁带一律自带,所需乐器(钢琴由测试学校提供)一律自备。
视唱练耳及乐理:这部分考察的是考生对音乐的灵敏度,是一个基本的测验,只要考生掌握基础的音乐符号、节奏节拍、和弦旋律等基础知识和音乐素养,基本都能及格。
声乐演唱:考生要准备三首不同类型的歌曲,考试时可以选一首最有把握的曲目进行表演,剩下一首则由考官再其余两首歌曲之中任选其一,由考生进行演唱。
乐器演奏:乐器演奏的考试通常以钢琴为主,如果是表演其他管弦类或琴类乐器,则要自己准备相关器具,考生在考试时不允许用任何伴奏,所以在平时训练时,要多尝试无伴奏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