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师计划毕业后不一定会被分配到生源地本县,要看具体情况,优师计划毕业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分配计划、学生志愿、定向就业意向、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签约。并将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生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一式两份。
省级优师专项毕业后是回到生源地所在的县安排工作的,一般是在服务县工作6年才可以调动。地方是在本科提前填报志愿本科一批分数线择优录取,实行从省里来到县里去的招生政策,主要是到有岗位设置的现成工作。
地方优师计划毕业后必须按照协议要求,定向分配到县中小学任教,定向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与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严格管理,落实计划,做好师范生履约就业的各项入职条件保障,确保优师计划师范生覆盖所有定向县中小学校。
为了提高中西欠发达地区的师资水平,提高教育质量,教育部汇同其它八部门于2021年7月下发了4号文件《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目的是为中西部832个脱贫县(原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中西部陆地边境县中小学校培养1万名左右师范生,培养造就大批优秀教师,彻底改善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中小学教师队伍质量。
优师计划分为国家优师计划和地方优师计划,国家优师计划培养由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承担,地方优师计划由省属指定高校承担,国家优师计划由省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地方优师计划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统筹。
地方优师计划毕业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分配计划、学生志愿、定向就业意向、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签约。并将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生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一式两份,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存档一份,培养学校存档一份。
优师计划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国家优师计划经费由中央财政负担,地方优师计划经费由省级财政负担,优师计划师范生毕业后免试获得教师资格证。
优师计划师范生在录取后收到通知书前,要与培养高校、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乡村振兴工作部门签订协议,毕业后承诺到定向县中小学履约任教不少于6年,不签定协议的取消优师计划师范生资格,毕业后不到定向县中小学任教的,除记入诚信档案外,还要退还所有培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