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省单独考试招生文化考试违规考生处理公告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第二十五条规定,现将在2019年浙江省单独考试招生文化考试中,被认定为考试违规的考生的准考证号、考试科目、违规事实、拟处理意见、处理依据公告如下。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向我院陈述和申辩。公告期满后,我院将依法作出正式处理决定。在考试过程中被认定为考试违纪的考生由其所在地市级教育考试机构在网站公告并作出处理。
联系电话:0571-88907611、88907516。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19年6月19日
准考证号 | 考试科目 |
违规事实 |
拟处理意见 |
处理依据 |
19330187116016 |
数学 |
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
所报名参加2019年单独考试招生文化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
第六条、第九条 |
19332925102122 |
数学 |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
取消数学科目的考试成绩 |
第五条、第九条 |
19334911116038 |
数学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参加考试 |
所报名参加2019年单独考试招生文化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
第六条、第九条 |
19338011101120 |
数学 |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 |
取消数学科目的考试成绩 |
第五条、第九条 |
19337201121024 |
数学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参加考试 |
所报名参加2019年单独考试招生文化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
第六条、第九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