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省高校招生职业技能理论考试违规考生处理公告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第二十五条规定,现将在2019年浙江省高校招生职业技能理论考试中,被认定为考试违规的考生的准考证号、考试科目、违规事实、拟处理意见、处理依据公告如下。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向我院陈述和申辩。公告期满后,我院将依法作出正式处理决定。
联系电话:0571-88907611、88907516。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19年4月15日
准考证号 |
考试科目 |
违规事实 |
拟处理意见 |
处理依据 |
19932120003 |
商业类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参加考试 |
所报名参加的2019年职业技能考试各阶段成绩无效 |
第六条、第九条 |
19931110042 |
电子与电工类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参加考试 |
所报名参加的2019年职业技能考试各阶段成绩无效 |
第六条、第九条 |
19916130271 |
外贸类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参加考试 |
所报名参加的2019年职业技能考试各阶段成绩无效 |
第六条、第九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