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法制的目的是确保权力继承的规范和稳定,分封制是为了更好地管理国土。这两者的出发点是不一样的,宗法制通过森严的等级秩用;分封制则是为了有效地管理当时辽阔的疆域。
1、对象不同。分封制根据血缘关系分配权力,实行嫡长子继承制。宗法制是给子弟和功臣分封领土,建立诸侯国。
2、目的不同。封制是为了巩固周王室统治。宗法制是为了统治疆域与维护王权稳定。
3、作用不同。分封制保障了王权和贵族特权。宗法制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统治。宗法制与分封制两种政治制度存在着多方面的不同,但是它们都是在位者巩固统治和政权的工具,最终都是为王权服务。在我国历史发展过程中这两种制度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和影响力,尤其是宗法制度在中国古代历朝历代中沿用了千年,大大保障了统治阶级的特权。
西周分封制其王位由嫡长子世袭继承,其他庶子则作为小宗被分封为各地诸侯。他们在各自封国内又是同姓宗族的大宗,其王位也是由嫡长子世袭继承,其余庶子作为小宗分封为卿大夫。卿大夫在各自封地里又是同姓宗族的大宗,其封爵仍由其嫡长子世袭继承,其余庶子作为小宗分封为士。
宗法制度是由氏族社会父系家长制演变而来的,是王族贵族按血缘关系分配国家权力,以便建立世袭统治的一种制度。其特点是宗族组织和国家组织合二为一,宗法等级和政治等级完全一致。
分封制是西周的政治制度,从目的看,是为了巩固奴隶制国家政权,从具体做法看,周王把王族、功臣和先代的贵族分封到各地做诸侯,建立诸侯国。
分封制和宗法制的影响:
从本质上看,分封制作为一种国家制度,它属于上层建筑,主要是解决统治阶级内部矛盾,奴隶社会的主要矛盾是奴隶主与奴隶之间的矛盾,奴隶主阶级内部的矛盾是次要矛盾,但次要矛盾有时也居主导地位。
西周的宗法制“宗法”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调整家族内部关系,维护家长,族长的统治地位和世袭特权的行为规范,是一种宗族之法,也称族规。
它源于氏族社会末期父系家长制的传统习惯,保持奴隶主贵族的政治特权、爵位和财产权不致分散或受到削弱,同时也有利于维系统治阶级内部的秩序,加强对奴隶和平民的统治,宗法制对后世产生了极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