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毕业没上大学档案一般在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相对于其他地方,户籍所在地的存放条件更加宽容,可以选择人才交流中心接收个人档案。
毕业后,如果找到工作,拿报到证去学校提档案。
如果二年内找不到工作,学校就会把档案移交到当地人才市场。
档案原则上来讲分为三种:学籍档案、人事档案和工人档案。学籍档案记录一个人的读书生涯,记载着他何年何月在哪里读书,受过何等处分何等表扬,一些测评表格、成绩单等归教育局管理。
人事档案则是在学籍档案中加入了派遣证、履历表、转正定级材料、婚姻变更材料、出国材料、劳动合同等,归人事局管理。工人档案则是指没有经过转正定级,没有获得干部身份的工人,归劳动局管理。
学籍档案根本不同情况存放不同的位置:
一、将档案留在学校
按相关规定,暂缓就业的,档案经本人向学校申请,可以在学校存放两年,期满后学校不再保管。
二、将档案转回原籍
如果毕业生未就业或没有向学校申请档案去向,学校将按报到证的地址转递。
三、将档案存放到工作单位
需要注意的是,按国家政策规定,组织、人事部门所属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才有资格保存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后的人事档案,各种私营民营企业、乡镇企业、中外合资、独资企业都无权管理员工的人事档案。毕业生也可用个人名义委托人才市场托管人事关系。
四、将档案存放在工作单位所在地政府所属人才交流机构
在公有制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如本人愿意长期就业于该地,可以转入该地。毕业生档案原则上由人事局或教育部门统一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