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国家提供的一项资助大学生高等教育费用的政策措施,主要是为了帮助那些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大学的学业。一般而言,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起点标准是全日制本专科大学生,并且申请人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和履行一定的手续。
助学贷款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5、因家庭经济困难,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
1、贷款合同签订频度:为了规范贷款管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开发银行规定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一年一签。初次签订贷款合同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场。
2、续贷签订合同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持《授权委托书》即可办理。
3、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借款学生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户籍必须与借款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一致。
4、共同借款人非父母时,年龄必须在25-60 周岁之间,办理时共同借款人如超过 60岁请更换共同借款人。
5、生源地助学贷款初次申请所需材料:盖章的申请表、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及上述材料复印件;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只需出示,不需复印件;资助中心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