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东方学院录取规则主要由分数优先、专业志愿优先两种核心模式构成,配合批次划分和调剂政策实现有序录取。因此,各校都会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公布其自身的录取规则。下面是黑龙江东方学院录取规则: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
具体专业 | 专业大类 | 专业小类 |
新能源汽车工程(本科) | 工学 | 机械类 |
智能建造(本科) | 工学 | 土木类 |
机器人工程(本科) | 工学 | 自动化类 |
环境设计(本科) | 艺术学 | 设计学类 |
汉语国际教育(本科) | 文学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保险学(本科) | 经济学 | 金融学类 |
视觉传达设计(本科) | 艺术学 | 设计学类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本科) | 工学 | 电气类 |
商务英语(本科) | 文学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乳品工程(本科) | 工学 |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
动画(本科) | 艺术学 | 戏剧与影视学类 |
生物工程(本科) | 工学 | 生物工程类 |
食品质量与安全(本科) | 工学 |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
食品科学与工程(本科) | 工学 |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本科) | 工学 | 土木类 |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本科) | 工学 | 土木类 |
建筑学(本科) | 工学 | 建筑类 |
土木工程(本科) | 工学 | 土木类 |
数字媒体艺术(本科) | 艺术学 | 设计学类 |
软件工程(本科) | 工学 | 计算机类 |
电子信息工程(本科) | 工学 | 电子信息类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 | 工学 | 计算机类 |
机械电子工程(本科) | 工学 | 机械类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本科) | 工学 | 机械类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本科) | 工学 | 材料类 |
环境工程(本科) | 工学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
日语(本科) | 文学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俄语(本科) | 文学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朝鲜语(本科) | 文学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翻译(本科) | 文学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电子商务(本科) | 管理学 | 电子商务类 |
旅游管理(本科) | 管理学 | 旅游管理类 |
财务管理(本科) | 管理学 | 工商管理类 |
物流管理(本科) | 管理学 | 物流管理与工程类 |
市场营销(本科) | 管理学 | 工商管理类 |
工程造价(本科) | 管理学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
汉语言文学(本科) | 文学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新闻学(本科) | 文学 | 新闻传播学类 |
法学(本科) | 法学 | 法学类 |
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 | 经济学 | 经济与贸易类 |
金融学(本科) | 经济学 | 金融学类 |
大学录取情况一般在高考志愿填报结束后1-2周内陆续公布,具体时间因省份和录取批次不同而有所差异,主要集中在7月中旬至8月中旬。
一、不同批次录取时间安排
我国高校录取按批次进行,提前批、本科批、专科批的公布时间逐步延后:
提前批(军事、艺术、体育等特殊院校):通常在7月上旬公布录取结果。
本科批:多数省份在7月15日前后开放查询。
征集志愿:一般安排在7月20日至8月初。
高职专科批:录取结果最晚,大部分省份在8月10日-20日之间发布。
黑龙江东方学院是由孟新、尚鹤翔、周长源、刘式勤等老一辈教育工作者发起创办的一所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始建于1992年,是改革开放后黑龙江省第一所民办高校。2023年,学校举办者变更为“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
学校坐落于国家级新区—哈尔滨新区哈南工业新城,校园占地面积59.2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4.2万平方米,净资产已达17.79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9846.41万元。学校运动场面积5.2万平方米,体育馆面积1.46万平方米。图书馆总面积30750平方米,现有纸质图书131.7万册、电子图书235万余册。
学校1993年开始招收全日制专科生,2000年开始招收本科生,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民办普通本科高校,2007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10年被黑龙江省政府确定为“特色应用型本科试点建设院校”,2011年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成为全国首批5所具有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资格的民办院校之一,2012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5年通过黑龙江省特色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验收,2018年通过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19年通过黑龙江省民办本科院校综合办学质量评估,2020年获批黑龙江省特色应用型本科示范建设高校。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3704人,其中本科生13634人,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70人,外国留学生3人。学校设有10个学院和2个教学研究部,拥有生物与医药、国际商务两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建有44个本科专业,涉及理、工、文、经、管、法、艺7个学科门类。
学校坚持引培并举的方针,努力打造一支素质高、专业强的专兼职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521人。学校拥有全国优秀教师1名,省级教学名师1名,省级模范教师3名,省级优秀教师8名,省级优秀教育工作者1人,省级师德先进个人20人,省级课程思政教学名师1人。
学校坚持“专家办学、教授治教”的理念,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构筑联合培养的育人平台,采取多种培养方式与国内知名科研院所、机构和企业开展深度合作。坚持多科性应用技术大学的类别定位,致力于打造卓越的教育品牌,为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生产、管理和服务一线的应用型人才,毕业生具有较高职业素养和创新创业意识。学校是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建校至今累计培养各级各类学生5万余名。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先后与俄罗斯、韩国、日本、美国等国家几十所高等教育机构建立联系,开展人才联合培养、师资交流、课程交换、科技研究、学分互认、留学生教育等方面的合作。
学校高度重视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学校始终坚持党的政治领导,不断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学校在1994年建立了党组织,实现了党组织全覆盖。2008年学校在第17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上发言;2007年、2011年学校党委两次被评为省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2014年中央组织部授予孟新“全国离退休干部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15年、2017年、2021年相继被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和省级文明校园标兵;2018年孟新荣获“感动龙江”年度人物;2020年学校被评为黑龙江省民办高校党建示范高校;2021年被评为“黑龙江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2023年获批民办高校党建示范高校 。
新时代的黑龙江东方学院,秉承“蒙以养正、学以致用”的校训精神,坚持“尊师厚德、包容奉献、创新求真、自强不息”的校风,传承“立校为公、厚德树人”的东方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公益性、非营利办学方向,全面深化教学改革,扎实推进依法治校进程,不断提高学校的内涵发展水平和综合办学实力,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技术大学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