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录取规则主要由分数优先、专业志愿优先两种核心模式构成,配合批次划分和调剂政策实现有序录取。因此,各校都会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公布其自身的录取规则。下面是华中师范大学录取规则: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投档时,对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我校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目中最高一项加分,且最高不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四条
对于符合我校录取要求的考生,我校以考生投档成绩为基准,按照专业志愿分数级差的方式进行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与第二专业志愿级差为1分,第二专业志愿与第三专业志愿级差为1分,后续专业志愿无级差。同一专业录取时,若考生等效基准分(投档分减去专业级差后的分数)相同,按相关科目排队择优录取,其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文综、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理综、数学、语文、外语;综合改革省(市、区)(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海南省)考生依次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中最高科成绩、选考科目中次高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若单科成绩完全相同,我校将使用预留计划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其他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对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市、区),其录取原则作如下说明:我校在江苏省招生要求考生选测科目等级为A、B,高校专项计划合格考生等级要求为2B及以上,必测及技术科目合格,高水平运动队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须符合江苏省投档要求。江苏省考生专业安排原则为“先分数后等级”,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照选测科目等级、语文、数学、外语确定优先录取顺序。
综合改革省(市、区)(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海南省)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志愿规则遵循生源属地化原则,执行所在省(区、市)的相关政策。
对于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我校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七条 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等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及我校制订的具体招生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 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九条 新生入校后,我校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具体专业 | 专业大类 | 专业小类 |
融合教育(本科) | 教育学 | 教育学类 |
数字经济(本科) | 经济学 | 经济学类 |
马克思主义理论(本科) | 法学 |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
人工智能(本科) | 工学 | 电子信息类 |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本科) | 管理学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本科) | 工学 | 计算机类 |
网络与新媒体(本科) | 文学 | 新闻传播学类 |
环境设计(本科) | 艺术学 | 设计学类 |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本科) | 管理学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
信息安全(本科) | 工学 | 计算机类 |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本科) | 理学 | 地理科学类 |
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本科) | 理学 | 地理科学类 |
广播电视学(本科) | 文学 | 新闻传播学类 |
地理信息科学(本科) | 理学 | 地理科学类 |
视觉传达设计(本科) | 艺术学 | 设计学类 |
核物理(本科) | 理学 | 物理学类 |
物联网工程(本科) | 工学 | 计算机类 |
信息资源管理(本科) | 管理学 | 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 |
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 | 艺术学 | 戏剧与影视学类 |
美术学(本科) | 艺术学 | 美术学类 |
运动训练(本科) | 教育学 | 体育学类 |
音乐表演(本科) | 艺术学 | 音乐与舞蹈学类 |
音乐学(本科) | 艺术学 | 音乐与舞蹈学类 |
舞蹈学(本科) | 艺术学 | 音乐与舞蹈学类 |
绘画(本科) | 艺术学 | 美术学类 |
数字媒体艺术(本科) | 艺术学 | 设计学类 |
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本科) | 工学 | 电子信息类 |
数字媒体技术(本科) | 工学 | 计算机类 |
软件工程(本科) | 工学 | 计算机类 |
通信工程(本科) | 工学 | 电子信息类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 | 工学 | 计算机类 |
土地资源管理(本科) | 管理学 | 公共管理类 |
劳动与社会保障(本科) | 管理学 | 公共管理类 |
行政管理(本科) | 管理学 | 公共管理类 |
历史学(本科) | 历史学 | 历史学类 |
统计学(本科) | 理学 | 统计学类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本科) | 工学 | 电子信息类 |
地理科学(本科) | 理学 | 地理科学类 |
生物科学(本科) | 理学 | 生物科学类 |
生物技术(本科) | 理学 | 生物科学类 |
化学(本科) | 理学 | 化学类 |
应用化学(本科) | 理学 | 化学类 |
物理学(本科) | 理学 | 物理学类 |
数学与应用数学(本科) | 理学 | 数学类 |
心理学(本科) | 理学 | 心理学类 |
应用心理学(本科) | 理学 | 心理学类 |
英语(本科) | 文学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日语(本科) | 文学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法语(本科) | 文学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西班牙语(本科) | 文学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俄语(本科) | 文学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朝鲜语(本科) | 文学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翻译(本科) | 文学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电子商务(本科) | 管理学 | 电子商务类 |
人力资源管理(本科) | 管理学 | 工商管理类 |
旅游管理(本科) | 管理学 | 旅游管理类 |
工商管理(本科) | 管理学 | 工商管理类 |
汉语言文学(本科) | 文学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汉语言(本科) | 文学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新闻学(本科) | 文学 | 新闻传播学类 |
财务会计教育(本科) | 管理学 | 工商管理类 |
体育教育(本科) | 教育学 | 体育学类 |
教育学(本科) | 教育学 | 教育学类 |
教育技术学(本科) | 教育学 | 教育学类 |
学前教育(本科) | 教育学 | 教育学类 |
科学教育(本科) | 教育学 | 教育学类 |
特殊教育(本科) | 教育学 | 教育学类 |
国际政治(本科) | 法学 | 政治学类 |
政治学与行政学(本科) | 法学 | 政治学类 |
思想政治教育(本科) | 法学 |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
社会学(本科) | 法学 | 社会学类 |
社会工作(本科) | 法学 | 社会学类 |
法学(本科) | 法学 | 法学类 |
金融工程(本科) | 经济学 | 金融学类 |
经济学(本科) | 经济学 | 经济学类 |
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 | 经济学 | 经济与贸易类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本科) | 管理学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
哲学(本科) | 哲学 | 哲学类 |
华中师范大学录取结果一般在投档后3-10个工作日可查询,具体时间因批次审核进度、退档处理等因素有所差异。
影响录取结果查询时间的核心因素
1. 高校审核流程耗时
投档后,院校需审核考生成绩、专业要求、体检信息等档案材料,常规审核需3-5个工作日,但遇招生计划调整、专业调剂或退档争议等情况,审核周期可能延长至10天。
2. 批次类型差异
提前批:因涉及特殊招生类型(如艺术类、军校等),审核流程更复杂,通常需5-7天。
普通批次:多数院校在3-5天完成审核。
征集志愿批次:因需汇总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名单,结果更新可能延迟1-2天。
3. 退档及调剂处理
考生若未服从专业调剂或被退档,需等待退档流程结束后重新进入征集志愿流程,此阶段可能额外增加1-3天等待时间。
华中师范大学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坐落在武昌南湖之滨的桂子山上,占地面积160余万平方米,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学校办学历史悠久。溯源于1903年创办的文华书院大学部(始于1871年创办的文华书院,1924年改名为华中大学)、1912年创办的中华大学、1948年创办的中原大学。1951年中原大学教育学院与华中大学合并组建成公立华中大学;1952年中华大学、湖北教育学院等并入后,改名为华中高等师范学校;1953年定名为华中师范学院;1985年更名为华中师范大学,并由中原大学创始人之一邓小平同志亲笔题写校名。1993年江泽民同志为学校九十周年校庆题词:“发展师范教育事业,提高民族文化素质”。学校既继承了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又汲取了外来文化的养分,更弘扬了革命文化的传统,形成了“求实创新、立德树人”的校训和“忠诚博雅、朴实刚毅”的大学精神,为国家培养了60多万优秀人才。
学校人才培养体系完备。下设30个教学科研单位,有84个本科专业;3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2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现有普通本科生19200余人,硕士研究生15000余人,博士研究生2600余人,另有国际学生700余人。
学校师资队伍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3500余人,专任教师200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300余人,博士生导师600余人;有人文社科资深教授、国家级教学名师等各类国家级高层次人才百余人次。
学校学科建设成效显著。拥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3个,国家重点学科9个(含培育学科1个),湖北省优势特色学科(群)5个,湖北省一级重点学科22个。现有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全国重点实验室(共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国家教材建设重点研究基地、国家级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以及其它省部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重点实验室、重点研究基地等73个。
学校教师教育特色不断彰显。拥有国家文理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2个(历史学、物理学),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3个(历史学开沅班、物理学基地班、汉语言文学基地班);国家级特色专业12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5个。国家级一流课程47门;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项(历史学);国家级教学团队7个,国家级虚拟教研室5个,国家教学名师4个,湖北省教学名师工作室11个;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项,国家级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4个。打造深度融合信息技术的高校人才培养体系,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同时承担国家教师发展协同创新实验基地、教育部教育信息化试点、教育部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等建设任务。
学校校园文化丰富多彩。以“博学、博爱、博雅”为主题建设“三博”校园文化,90余个学生社团活跃其中,“创新杯科学文化节”“树人杯艺术文化节”“博雅大讲堂”“一二·九诗歌散文大赛”“桂苑之歌”等品牌活动,在武汉乃至全国产生了较大影响。校园无线网络及学生宿舍空调实现全覆盖;图书馆馆藏面积近5万平方米,藏书300余万册,具有先进的“校园文献网络化管理与服务系统”,为学生学习生活提供了有力保障。
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日益频繁。与250多所国(境)外高校及科研机构建立了交流联系;与70余所高校签署学生交换及学分转换合作协议;每年选派大批学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在校长短期国际学生来自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
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新时代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构建和完善更高质量的人才培养体系,为建成教师教育领先的世界一流大学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