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财经学院录取规则主要由分数优先、专业志愿优先两种核心模式构成,配合批次划分和调剂政策实现有序录取。因此,各校都会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公布其自身的录取规则。下面是黑龙江财经学院录取规则:

黑龙江财经学院录取规则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依据上级有关文件和《黑龙江财经学院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细则》的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并接受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第八条:认真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第九条:学院根据教育部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依据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录取方式进行录取。
第十条:进档考生,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顺序确定录取专业。对于报考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计划未满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如学院计划未完成,将对社会公开征集录取。对于同等分数、相同志愿的考生,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有要求的按当地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则文科考生按照语文、外语、数学的顺序,理科考生按照数学、外语、语文的顺序排序。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选测科目等级在CC等级以上,必测科目在4C以上技术合格,录取实行“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
第十一条:英语、商务英语专业招收英语考生。
第十二条: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术科统一考试。进档考生,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成绩进行排序。如果投档成绩相同,则按照专业课(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顺序录取。术科同分考生再按照文化课原始成绩顺序录取。
第十三条:学院不设预留计划。
第十四条:男、女比例无特殊要求。
第十五条:学院承认生源所在省、市确定的加分政策。
黑龙江财经学院专业设置
具体专业 | 专业大类 | 专业小类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本科) | 工学 | 计算机类 |
互联网金融(本科) | 经济学 | 金融学类 |
工艺美术(本科) | 艺术学 | 设计学类 |
环境设计(本科) | 艺术学 | 设计学类 |
保险学(本科) | 经济学 | 金融学类 |
视觉传达设计(本科) | 艺术学 | 设计学类 |
酒店管理(本科) | 管理学 | 旅游管理类 |
商务英语(本科) | 文学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动画(本科) | 艺术学 | 戏剧与影视学类 |
电子信息工程(本科) | 工学 | 电子信息类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 | 工学 | 计算机类 |
会展经济与管理(本科) | 管理学 | 旅游管理类 |
资产评估(本科) | 管理学 | 工商管理类 |
国际商务(本科) | 管理学 | 工商管理类 |
审计学(本科) | 管理学 | 工商管理类 |
英语(本科) | 文学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电子商务(本科) | 管理学 | 电子商务类 |
人力资源管理(本科) | 管理学 | 工商管理类 |
旅游管理(本科) | 管理学 | 旅游管理类 |
财务管理(本科) | 管理学 | 工商管理类 |
物流管理(本科) | 管理学 | 物流管理与工程类 |
市场营销(本科) | 管理学 | 工商管理类 |
工商管理(本科) | 管理学 | 工商管理类 |
汉语言文学(本科) | 文学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广告学(本科) | 文学 | 新闻传播学类 |
法学(本科) | 法学 | 法学类 |
投资学(本科) | 经济学 | 金融学类 |
金融工程(本科) | 经济学 | 金融学类 |
经济学(本科) | 经济学 | 经济学类 |
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 | 经济学 | 经济与贸易类 |
金融学(本科) | 经济学 | 金融学类 |
会计学(本科) | 管理学 | 工商管理类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本科) | 管理学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
黑龙江财经学院录取结果几天出来
黑龙江财经学院录取结果一般在投档后3-10个工作日可查询,具体时间因批次审核进度、退档处理等因素有所差异。
影响录取结果查询时间的核心因素
1. 高校审核流程耗时
投档后,院校需审核考生成绩、专业要求、体检信息等档案材料,常规审核需3-5个工作日,但遇招生计划调整、专业调剂或退档争议等情况,审核周期可能延长至10天。
2. 批次类型差异
提前批:因涉及特殊招生类型(如艺术类、军校等),审核流程更复杂,通常需5-7天。
普通批次:多数院校在3-5天完成审核。
征集志愿批次:因需汇总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名单,结果更新可能延迟1-2天。
3. 退档及调剂处理
考生若未服从专业调剂或被退档,需等待退档流程结束后重新进入征集志愿流程,此阶段可能额外增加1-3天等待时间。
黑龙江财经学院简介
黑龙江财经学院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新区大学城,始建于1999年4月,由黑龙江德强实业集团投资举办,初始校名为哈尔滨德强专修学院;2008年9月经教育部批准为全国首批、黑龙江省第一所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院校,更名为哈尔滨德强商务学院;2013年4月更名为黑龙江财经学院。学校历经24年的发展建设,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地方性、应用型、开放式”办学定位,坚持“厚植根基,创新机制,提升内涵,凝练特色,开放发展”的办学理念,以服务谋发展,以贡献求支持,科学规划学校发展,开展产学研合作教育,培育凝练办学特色,形成了培养财商类应用型人才的比较优势和特色,并努力向建设特色鲜明的一流应用型财经大学目标迈进。
学校是一所以经管学科为主,经、管、工、文、法、艺多学科协同发展,立足区域和行业,面向全国、重点服务龙江,为地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应用型人才以及提供应用技术和智力支持的地方性应用型本科院校,设有经济学院、会计学院、金融学院、管理学院、财经信息工程学院、人文学院、艺术学院、通识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体育军事教学部10个教学单位,开设了涵盖经济学、管理学、工学、文学、法学、艺术学6个学科门类的33个本科专业。截至2024年8月底,有专任教师640.5人,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12720人,师生比19.86:1。其中,自有专任教师487人,占比76.03%。学校于2009年2月开始独立设置党委,组织关系隶属于省委教育工委,目前下设9个党总支、41个党支部,有党员834名。
学校校园占地面积69.5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29.04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9.46亿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9647.76万元。馆藏纸质图书136.53万册、电子图书295.3万册。建有实验室、实验中心等66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51个。校园网万兆骨干、千兆到桌面,无线网络已实现全校覆盖。校园内有标准的塑胶体育场、网球场、篮排球场。新颖别致的体育馆内设有游泳馆、篮排球馆、羽毛球馆、乒乓球馆、台球室、体操馆、飞镖馆、击剑馆、健身房,同时建有音乐厅、学术报告厅、大学生活动中心、心理咨询中心等校舍、文化学术场所。
学校拥有省级重点建设学科1个(工商管理),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会计学、金融学、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省级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2项(《数字经济背景下多维度开放式跨境电商人才培养的探索实践》《会计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实践》)、二等奖8项,省级虚拟教研室1个(金融学虚拟教研室),省级一流课程5门(《商人文化与智慧》《格斗中的芭蕾——击剑》《财务报告编制与分析》《跨境电商运营》《货币银行学》),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5门(《商人文化与智慧》《格斗中的芭蕾——击剑》《货币银行学》《微积分》《射箭》),省级重点专业1个(会计学),校级特色专业6个,获得国家艺术基金项目1项(《古道载具》),教育部产教融合协同育人项目16项,获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和研究基地等。已建有电商产业、金融产业等8个产业学院等,成立钱币研究中心、中小企业与区域经济研究中心等8个校级研究中心等。构建由校史馆、货币文化博物馆(全省民办高校首家博物馆)、红色财经之路博物馆、钱币经济研究中心组成了“三馆一中心”文化育人体系,将红色财商文化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学校依托文化创意产业学院,建立了漆画、黑陶等13个工作室和1个艺术展厅。
学校是《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强省建设规划》“1115工程”重点建设民办高校、省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试点单位、中国民办教育协会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单位、省民办教育协会常务副会长单位、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理事单位。在多年办学实践中,先后被评为黑龙江省特色应用型本科示范高校、省文明校园标兵,黑龙江省民办高校“党建示范高校”,首批黑龙江省“产学研党建联盟”试点高校,一个党总支入选全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一个党支部入选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荣获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黑龙江省高校师德先进集体、黑龙江省安全和谐校园等30余项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