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录取规则主要由分数优先、专业志愿优先两种核心模式构成,配合批次划分和调剂政策实现有序录取。因此,各校都会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公布其自身的录取规则。下面是河北大学录取规则:
第三章 招生录取
第七条 河北大学招生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录取体制,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八条 学校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并根据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九条 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等实际情况,以往年分省招生计划为基础,结合近年来各地生源情况及毕业生就业情况,统筹编制当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总体招生计划以河北省教育厅正式下达计划为准,分省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学校不预留计划。
第十条 按照教育部调档比例要求,学校根据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数,结合生源分布情况,与省级招办协商确定调档比例。
第十一条 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原则同意各省级招办加分和降分政策,按各省级招办实际投档分数实施录取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中的有关规定。对文件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和“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情况,学校按“不予录取”执行。同时,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三条 学校依据“分数优先”原则安排考生专业志愿,志愿间没有分数级差。
第十四条 各生源省普通文史理工(非艺术)类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投档分数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学校将服从调剂的考生录取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文史理工(非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如下:
(一)在内蒙古自治区按“志愿优先”原则安排考生专业志愿,投档分数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
(二)在江苏省普通文史理工招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安排考生专业志愿,投档分数相同时,按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排序,等级排序从高到低依次为:A+A+、A+A、A+B+、AA(与A+B+等级相同)、AB+、B+B+;分数、等级均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
(三)在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5省市采用“分数优先”原则,投档到各专业(组)的考生在专业(组)内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投档分数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对于浙江、北京、山东考生,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不进行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对于天津、海南考生,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学校将服从调剂的考生录取到同组内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普通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普通艺术类专业均采用生源省相应的艺术统考(或联考)成绩,要求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均需达到省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进档考生遵循“分数优先”原则,按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次进行录取。
(一)音乐学、舞蹈学、绘画、动画、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专业:要求艺术统考(或联考)成绩合格、文化统考成绩达到省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执行生源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舞蹈学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5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5厘米。
(二)戏剧与影视学类(含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要求艺术统考(或联考)成绩合格、文化统考成绩达到省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执行生源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三)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艺术统考(或联考)成绩合格、文化统考成绩达到省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执行生源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测试成绩×60%+文化裸分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四)书法学专业:要求艺术统考(或联考)成绩合格、文化统考成绩达到省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执行生源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测试成绩×70%+文化裸分成绩×3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规则
(一)人力资源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广播电视学(中外合作办学)、广告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规则按照各生源省普通文史理工(非艺术)类专业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投档分数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
(二)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动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要求专业成绩采用生源省相应的艺术统考(或联考)成绩,考生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省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执行生源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三)戏剧影视文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要求专业成绩采用生源省相应的艺术统考(或联考)成绩,考生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省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执行生源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按照文化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文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四)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且不接受专业调剂。
(五)管理学院下设人力资源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该专业以英语教学为主,对学生的英语基础要求较高,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六)河北大学-中央兰开夏传媒与创意学院是河北大学与英国中央兰开夏大学共同建设的非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学院下设广播电视学、广告学、戏剧影视文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等专业,要求考生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学院所有专业均采用英文教学,对学生的英语基础要求较高,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八条 符合中外双方毕业条件与学位授予条件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可同时获得河北大学颁发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国外合作大学颁发的学位证书。
第十九条 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专业录取规则
(一)河北大学本科学术互认课程(International Scholarly Exchange Curriculum,简称ISEC)项目下设新闻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软件工程6个专业,录取规则按照各生源省普通文史理工类专业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投档分数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学校将服从调剂的考生录取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ISEC项目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二)ISEC项目所有专业以英语教学为主,对学生的英语基础要求较高,其他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条 ISEC项目采取双向学分互认的管理办法,学生符合河北大学本科毕业条件及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获得河北大学的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学生符合相关要求可进入国外大学学习,如符合国外大学学位授予条件,可申请国外大学学士学位。
具体专业 | 专业大类 | 专业小类 |
生物医学工程(本科) | 工学 | 生物医学工程类 |
智能医学工程(本科) | 医学 | 医学技术类 |
人工智能(本科) | 工学 | 电子信息类 |
智能建造(本科) | 工学 | 土木类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本科) | 工学 | 计算机类 |
质量管理工程(本科) | 管理学 | 工业工程类 |
环境设计(本科) | 艺术学 | 设计学类 |
卫生检验与检疫(本科) | 医学 | 医学技术类 |
信息安全(本科) | 工学 | 计算机类 |
世界史(本科) | 历史学 | 历史学类 |
古典文献学(本科) | 文学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汉语国际教育(本科) | 文学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保险学(本科) | 经济学 | 金融学类 |
经济统计学(本科) | 经济学 | 经济学类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本科) | 工学 | 电子信息类 |
广播电视学(本科) | 文学 | 新闻传播学类 |
医学影像技术(本科) | 医学 | 医学技术类 |
视觉传达设计(本科) | 艺术学 | 设计学类 |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本科) | 工学 | 材料类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本科) | 工学 | 电气类 |
书法学(本科) | 艺术学 | 美术学类 |
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 | 艺术学 | 戏剧与影视学类 |
图书馆学(本科) | 管理学 | 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 |
广播电视编导(本科) | 艺术学 | 戏剧与影视学类 |
音乐学(本科) | 艺术学 | 音乐与舞蹈学类 |
舞蹈学(本科) | 艺术学 | 音乐与舞蹈学类 |
动画(本科) | 艺术学 | 戏剧与影视学类 |
绘画(本科) | 艺术学 | 美术学类 |
戏剧影视文学(本科) | 艺术学 | 戏剧与影视学类 |
档案学(本科) | 管理学 | 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 |
生物工程(本科) | 工学 | 生物工程类 |
工程力学(本科) | 工学 | 力学类 |
建筑学(本科) | 工学 | 建筑类 |
土木工程(本科) | 工学 | 土木类 |
药物制剂(本科) | 医学 | 药学类 |
中药学(本科) | 医学 | 中药学类 |
药学(本科) | 医学 | 药学类 |
护理学(本科) | 医学 | 护理学类 |
中医学(本科) | 医学 | 中医学类 |
口腔医学(本科) | 医学 | 口腔医学类 |
临床医学(本科) | 医学 | 临床医学类 |
预防医学(本科) | 医学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 |
电子科学与技术(本科) | 工学 | 电子信息类 |
软件工程(本科) | 工学 | 计算机类 |
自动化(本科) | 工学 | 自动化类 |
通信工程(本科) | 工学 | 电子信息类 |
电子信息工程(本科) | 工学 | 电子信息类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 | 工学 | 计算机类 |
测控技术与仪器(本科) | 工学 | 仪器类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本科) | 工学 | 机械类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本科) | 工学 | 材料类 |
安全工程(本科) | 工学 | 安全科学与工程类 |
环境工程(本科) | 工学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
劳动与社会保障(本科) | 管理学 | 公共管理类 |
公共事业管理(本科) | 管理学 | 公共管理类 |
历史学(本科) | 历史学 | 历史学类 |
环境科学(本科) | 工学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
材料化学(本科) | 工学 | 材料类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本科) | 工学 | 电子信息类 |
生物信息学(本科) | 理学 | 生物科学类 |
生物科学(本科) | 理学 | 生物科学类 |
生物技术(本科) | 理学 | 生物科学类 |
化学生物学(本科) | 理学 | 化学类 |
化学(本科) | 理学 | 化学类 |
物理学(本科) | 理学 | 物理学类 |
应用物理学(本科) | 理学 | 物理学类 |
数学与应用数学(本科) | 理学 | 数学类 |
应用心理学(本科) | 理学 | 心理学类 |
葡萄牙语(本科) | 文学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英语(本科) | 文学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日语(本科) | 文学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法语(本科) | 文学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俄语(本科) | 文学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朝鲜语(本科) | 文学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电子商务(本科) | 管理学 | 电子商务类 |
人力资源管理(本科) | 管理学 | 工商管理类 |
旅游管理(本科) | 管理学 | 旅游管理类 |
财务管理(本科) | 管理学 | 工商管理类 |
市场营销(本科) | 管理学 | 工商管理类 |
工商管理(本科) | 管理学 | 工商管理类 |
汉语言文学(本科) | 文学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汉语言(本科) | 文学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编辑出版学(本科) | 文学 | 新闻传播学类 |
新闻学(本科) | 文学 | 新闻传播学类 |
广告学(本科) | 文学 | 新闻传播学类 |
教育学(本科) | 教育学 | 教育学类 |
教育技术学(本科) | 教育学 | 教育学类 |
学前教育(本科) | 教育学 | 教育学类 |
政治学与行政学(本科) | 法学 | 政治学类 |
社会工作(本科) | 法学 | 社会学类 |
法学(本科) | 法学 | 法学类 |
财政学(本科) | 经济学 | 财政学类 |
经济学(本科) | 经济学 | 经济学类 |
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 | 经济学 | 经济与贸易类 |
金融学(本科) | 经济学 | 金融学类 |
会计学(本科) | 管理学 | 工商管理类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本科) | 管理学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
哲学(本科) | 哲学 | 哲学类 |
大学录取结果一般需要14-30天公布,具体时间与录取批次、省份招考进度和高校类型密切相关。
录取结果公布时间的基本规律,高校录取结果公布周期主要分为三个关键阶段:
提前批(如强基计划、军事类院校):通常在高考结束后的7-10天内完成投档与结果公示;
本科批次:多数省份集中在高考后14-21天公布,部分省份因考生规模或政策差异可能延长至25天;
专科批次:一般在本科批次结束后15-30天内完成录取结果发布。
河北大学是教育部与河北省人民政府“部省合建”高校,河北省重点支持的国家一流大学建设一层次高校 。
学校始建于1921年,初名天津工商大学,校址位于天津市马场道141号。建校伊始,学校即以本科建制,大学立名,秉持“育中华有为之青年、办德智并育之大学、促中国之现在化”的办学宗旨,致力于培养工商人才。1933年,学校更名为天津工商学院,“实事求是”校训传统在这一时期得以确立。抗战时期,学校不避灾祸,坚守津门,逆境办学,汇集了一大批名师巨擘,在当时享有“煌煌北国望学府,巍巍工商独称尊”之美誉。其后,学校历经私立津沽大学、国立津沽大学、天津师范学院、天津师范大学不同时期。1960年,河北省委、省政府决定建设一所以省名定名的综合性大学,天津师范大学遂改建为综合性大学并定名河北大学。1970年,迁址河北省保定市。2005年,河北省职工医学院及其附属医院并入河北大学。学校虽数易校名,几经辗转,但办学历史从未中断,发展成为具有影响力的综合性大学 。
学校建设与发展得到河北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等国家部委的大力支持。2002年,成为财政部、教育部重点支持的全国5所高校之一。2005年,成为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同建设的省部共建大学。2012年,成为全国14所“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工程”入选高校之一。2016年,成为国家中西部“一省一校”重点建设大学,同年被河北省列为重点支持的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8年,教育部与河北省人民政府签署《关于部省合建河北大学的协议》,跻身国家“部省合建”高校行列。2020年,河北省制定支持河北大学部省合建工作的实施方案。以“部省合建”为契机,学校对接河北省文化旅游产业、医药产业和现代绿色产业,重点建设了燕赵文化学科群、生命科学与绿色发展学科群,在燕赵文化保护与开发、白洋淀流域生态治理等领域取得了重要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