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黑龙江冰雪体育职业学院高考录取结果一般在7月下旬开始公布,并在8月中旬之前结束。具体的录取时间可能会因年份和地区有所不同,但大致的时间是相同的。
一、2025年黑龙江冰雪体育职业学院预计录取查询时间:
黑龙江冰雪体育职业学院录取时间因招生类型和省份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常见招生类型的录取时间:7月20号左右到8月中旬之前结束。录取期间请保持电话畅通,录取结果通常会在录取工作结束后公布,具体时间可能会因各种因素有所变动,建议考生密切关注黑龙江冰雪体育职业学院官方网站或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通知。
此外,录取结束后,学校会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可通过中国邮政EMS高考录取通知书查询系统,凭准考证号(考生号)或录取通知书快递单号查询录取通知书的派送状态,也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中的 “高考录取通知书运单查询” 处查询,或关注“EMS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微信公众号订阅寄送信息通知。
二、2025年黑龙江冰雪体育职业学院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一般来说,黑龙江冰雪体育职业学院录取结果可通过官网、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查询,以下是具体介绍:
1、通过黑龙江冰雪体育职业学院官网查询
登录黑龙江冰雪体育职业学院招生网,点击首页右侧的“录取查询”,进入查询页面。在查询页面中,考生需输入考生号、身份证号以及验证码,然后点击“查询”按钮,即可查询到个人的录取结果。
2、通过省教育考试院查询
网站查询: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在首页找到“普通高考信息服务”栏目,点击进入“信息查询”子栏目,在左侧菜单中选择“录取结果”,然后输入考生号、身份证号及验证码进行查询。
微信查询:关注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在公众号内点击菜单“招考服务”-“高考信息服务”-“信息查询”,选择“录取结果(统考)”或“录取结果(对口)”,输入考生号、身份证号及验证码进行查询。
查询:下载并安装省教育考试院客户端,登录后在首页找到“录取结果查询”功能,输入考生号、身份证号及验证码即可查询。
3、通过电话查询
招生办电话:可拨打黑龙江冰雪体育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进行查询。
省招办电话:也可向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打电话查询录取结果。
一、黑龙江冰雪体育职业学院录取结果查询网址入口
考生需登录黑龙江冰雪体育职业学院官方网站进行查询,黑龙江冰雪体育职业学院招生网址:https://www.vcws.org.cn/news/5-1-1?nid=5
二、黑龙江冰雪体育职业学院录取查询状态说明:
1.自由可投:表示考生的电子档案尚未被投档,或者已经被投档但因某种原因被退回,目前仍处于在库状态。
2.已投档:表示考生的电子档案已经被投至某一院校或院校专业组,但尚未被录取。
3.院校在阅:表示院校已经下载了考生的电子档案,并正在进行审阅。
4.预录取:表示院校同意录取考生,并已上传录取请求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待审核。
5.预退档:若高校因某种原因决定不予录取某考生,会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退档申请并等待审核。在此期间,考生档案状态会显示为“预退档”。高校需注明退档理由,若理由不充分,省教育考试院将提交给院校重新审阅。
6.退档:考生因分数、身体条件等原因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的要求,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或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相应高校的录取结果并办理了退档手续,此类考生将无法再进行本批次其他高校的录取,其档案状态会显示为“退档”。
7.录取待审:表示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已完成审核,等待最后的审批手续。
8.录取:表示考生已被正式录取,流程全部完成。
奖学金设置
奖励对象与奖励标准
(一)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我院在籍在校学生中二年级及以上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特殊学制的学生(中高职贯通、五年一贯制)为进入专科阶段第二年方可申请。
(二)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8000元,实际按当年教育厅奖励标准执行。
困难生资助办法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调整职业院校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19〕25号)和《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黑财规审〔2023〕7号)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奖励对象与奖励标准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我院在籍在校学生中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特殊学制的学生(中高职贯通、五年一贯制)为进入专科阶段第二年方可申请。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5000元,实际按当年教育厅奖励标准执行。
二、申请条件和限制条件
(一)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综合素质表现突出;
6.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刻苦,遵守课堂纪律,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7.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积极参加勤工俭学活动。
(二)限制条件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受到学校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未解除的学生不能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2.在校期间学院教学计划规定的科目中有重修或不及格科目的;
3.未在上一年度学校认定的困难生数据库中的学生。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任组长,学生工作处(部)、教务处、财务处、各系负责人任成员,负责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指导、组织、协调和审批。
成立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学生工作处(部)负责人任主任,教务处、各系负责人任成员,负责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校级联评工作。
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部)资助科,负责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的日常工作。
四、评审原则及程序
(一)评审原则
1.学院按照上级部门工作要求,每学年组织一次评审,实行等额评审,评审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3.参评学生必须在上一年度的困难生数据库中,按上一学年的学习成绩排序,根据学生本人申请和名额情况,组织联评确定获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在成绩和困难程度相同条件下,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者优先考虑。
4.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严格依据《黑龙江冰雪体育职业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和当年上级部门下发的评审通知有关要求进行。
(二)评审程序
1.发布通知。按照省教育厅相关工作要求,每年9月开始组织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各系按照学院下发名额,成立系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做好本系评审工作的部署,召开评审工作会议,向学生传达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方案。
2.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需向本系提出申请,按照填表要求认真规范如实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在规定时间内上交至各系评审工作小组。
3.资格审核、联合评审。各系审核本系学生申请材料,召开系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评议,确定系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推荐名单并在指定地点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师生监督,公示无异议,各系将推荐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处(部)资助科。
4.学院评审。学生工作处(部)资助科对各系推荐获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材料进行复审、汇总,组织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评审结果进行联合评审,通过后将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学生名单报至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最终确定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名单。
5.公示上报。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名单在校内指定地点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将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结果上报黑龙江省学生资助与教育后勤服务中心审批。
五、奖学金的发放、管理与监督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由学生工作处(部)和财务处联合发放。学院在接到由省财政下达国家励志奖学金后,经上级部门批准,并履行校内审批程序,由财务处将当年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学生工作处(部)将学生获奖情况记入学生档案。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实行专款专用。学院纪检监察处(审计处)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大对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公示和发放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于弄虚作假和截留、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将全院通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公示期间学生对评定结果如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本系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提出异议,各系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小组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对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小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评审委员会提请复议,评审委员会应在提请复议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应做出相应调整。
本管理办法由学生工作处(部)负责解释。
黑龙江冰雪体育职业学院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