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每个招生批次都不同,因此录取时间也不同,其中包括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原一本、二本)、专科批等。报考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的考生应该找到自己所报志愿的批次,登录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进行查询。
一、2025年桂林电子科技大学预计录取查询时间:
1.本科提前批:一般在高考结束后,7月初开始录取。如军队院校、公安院校、司法院校等提前批招生院校,在2025年6月28日前考生需完成军队院校报考意向登记,6月30日前完成军检,随后在提前批本科阶段进行录取。
2.本科批次:通常在7月上旬至中旬开始录取,部分省份和院校可能会有差异。以江苏省为例,历史等科目类本科批次录取一般在7月17日左右开始,物理等科目类本科批次录取在7月21日左右开始。
此外,部分省份也公布了2025年高考录取时间,如河南省普通本科提前批于7月11日录取,本科批7月21日-25日录取。如果你想了解具体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的录取时间,建议关注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官方招生网站或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信息。
二、2025年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一般来说,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录取结果可通过高校官网、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查询,以下是具体介绍:
1.通过高校招生官网查询
招生网查询:大多数高校会在其招生官网设置录取结果查询入口。考生可登录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招生网,输入考生号、身份证号等信息进行查询。
2.通过省级教育考试院查询
考试院官网查询:考生可登录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的官方网站,输入相关信息查询录取结果。
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查询:部分省份的教育考试院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提供录取结果查询服务。
3.其他查询方式
高校招生咨询电话:考生可拨打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的咨询电话,提供考生号等信息,由工作人员协助查询。
短信通知:部分高校会通过短信平台向考生发送录取结果通知,考生需确保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准确无误。
现场查询:对于不熟悉网络操作的考生和家长,可以选择线下查询方式。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当地招生办或报考院校的招生办公室,请工作人员帮忙查询录取结果。这种方式虽然相对繁琐,但能确保查询结果的准确性。
一、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录取结果查询网址入口
考生需登录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官方网站进行查询,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招生网址:https://www.guet.edu.cn/zs/
二、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录取查询状态说明:
1.自由可投:表示考生的电子档案尚未被投档,或者已经被投档但因某种原因被退回,目前仍处于在库状态。
2.已投档:表示考生的电子档案已经被投至某一院校或院校专业组,但尚未被录取。
3.院校在阅:表示院校已经下载了考生的电子档案,并正在进行审阅。
4.预录取:表示院校同意录取考生,并已上传录取请求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待审核。
5.预退档:若高校因某种原因决定不予录取某考生,会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退档申请并等待审核。在此期间,考生档案状态会显示为“预退档”。高校需注明退档理由,若理由不充分,省教育考试院将提交给院校重新审阅。
6.退档:考生因分数、身体条件等原因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的要求,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或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相应高校的录取结果并办理了退档手续,此类考生将无法再进行本批次其他高校的录取,其档案状态会显示为“退档”。
7.录取待审:表示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已完成审核,等待最后的审批手续。
8.录取:表示考生已被正式录取,流程全部完成。
转专业条件及要求
第一节 申请转专业条件
第十一条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管理制度,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端正的学习态度、明确的学习目的以及浓厚的专业兴趣和专业潜质。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不予申请转专业:
(一)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二)距离毕业时间前一学年的;
(三)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期间的;
(四)应予退学的;
(五)从外校转入我校学习的;
(六)国防生、定向生、专升本、中职升本、高水平运动员、第二学位学生等特殊录取类型的;
(七)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第十三条 具备转专业基本要求,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
(一)对其它专业确有兴趣和专长,转入新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的;
(二)学生确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含隐瞒既往病史入学者),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鉴定,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
(三)休学期满复学时已无原专业的;
(四)应征入伍退役后或休学创业后复学不适合或不适应在原专业学习的;
(五)经学院审定,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的。
第十四条 针对下列情况,转专业有相应的规定:
(一)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及按有关程序认定为休学创业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经考核,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二)艺术类专业的学生不能申请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三)中外合作项目的学生只能在本项目内转专业;
(四)北海校区的学生只能在北海校区内转专业。
程序及时间安排
第十五条 转专业工作在每学年春季学期集中受理,每学年办理一次。
第十六条 转专业工作按如下工作流程办理:
(一)发布通知。教务处在每学年春季学期通过教务处网站公布当年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二)公布转专业实施方案和接收计划。各学院按照“转出无门槛、转入有条件”以及转入专业人数不超过本年级本专业(或专业大类)招生人数30%的原则,根据本学院本科人才培养的目标及教学资源、师资等条件,制订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方案中须明确:接收专业名称、接收转专业学生的选拔条件、拟接收人数、考核方式、评分标准(含各项指标的权重系数等)、工作流程、考核时间与地点、咨询电话、投诉电话及邮箱等,经学校审定后在教务处网站公布。
(三)学生申请。学生根据学院的接收条件,结合自身情况和专业兴趣,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申请转入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申请转入学院的要求接受转专业考核。
(四)学院考核。学院严格按照公布的实施方案对学生进行考核,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并在学院内公示。
(五)教务处审核。学院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拟转专业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审核。
(六)审批发文。教务处将拟转专业学生名单报学校审批,并在教务处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后发文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