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高考录取结果一般在7月下旬开始公布,并在8月中旬之前结束。具体的录取时间可能会因年份和地区有所不同,但大致的时间是相同的。
一、2025年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预计录取查询时间:
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录取时间因招生类型和省份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常见招生类型的录取时间:7月20号左右到8月中旬之前结束。录取期间请保持电话畅通,录取结果通常会在录取工作结束后公布,具体时间可能会因各种因素有所变动,建议考生密切关注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或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通知。
此外,录取结束后,学校会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可通过中国邮政EMS高考录取通知书查询系统,凭准考证号(考生号)或录取通知书快递单号查询录取通知书的派送状态,也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中的 “高考录取通知书运单查询” 处查询,或关注“EMS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微信公众号订阅寄送信息通知。
二、2025年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一般来说,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录取结果可通过官网、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查询,以下是具体介绍:
1、通过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查询
登录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点击首页右侧的“录取查询”,进入查询页面。在查询页面中,考生需输入考生号、身份证号以及验证码,然后点击“查询”按钮,即可查询到个人的录取结果。
2、通过省教育考试院查询
网站查询: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在首页找到“普通高考信息服务”栏目,点击进入“信息查询”子栏目,在左侧菜单中选择“录取结果”,然后输入考生号、身份证号及验证码进行查询。
微信查询:关注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在公众号内点击菜单“招考服务”-“高考信息服务”-“信息查询”,选择“录取结果(统考)”或“录取结果(对口)”,输入考生号、身份证号及验证码进行查询。
查询:下载并安装省教育考试院客户端,登录后在首页找到“录取结果查询”功能,输入考生号、身份证号及验证码即可查询。
3、通过电话查询
招生办电话:可拨打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进行查询。
省招办电话:也可向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打电话查询录取结果。
一、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录取结果查询网址入口
考生需登录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进行查询,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址:https://www.acvtc.edu.cn/zs/
二、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录取查询状态说明:
1.自由可投:表示考生的电子档案尚未被投档,或者已经被投档但因某种原因被退回,目前仍处于在库状态。
2.已投档:表示考生的电子档案已经被投至某一院校或院校专业组,但尚未被录取。
3.院校在阅:表示院校已经下载了考生的电子档案,并正在进行审阅。
4.预录取:表示院校同意录取考生,并已上传录取请求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待审核。
5.预退档:若高校因某种原因决定不予录取某考生,会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退档申请并等待审核。在此期间,考生档案状态会显示为“预退档”。高校需注明退档理由,若理由不充分,省教育考试院将提交给院校重新审阅。
6.退档:考生因分数、身体条件等原因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的要求,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或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相应高校的录取结果并办理了退档手续,此类考生将无法再进行本批次其他高校的录取,其档案状态会显示为“退档”。
7.录取待审:表示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已完成审核,等待最后的审批手续。
8.录取:表示考生已被正式录取,流程全部完成。
奖学金设置
为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安徽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关于印发< 安徽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皖财教〔2019〕914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
我院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高职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在校生。
二、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三、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
7.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含30%),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申请时必须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是指:
①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②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③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④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⑤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⑥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⑦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⑧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四、国家奖学金的评审程序
1.由各系评审小组按照相关规定统一领导部署评审工作;
2.各班班委会、团支部、辅导员及学生代表集体研究、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并将名单公示五个工作日,报各系学生资助工作组;
3.各系学生资助工作组集体研究、综合比较、等额提出建议名单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院学生资助中心审核;
4.院学生资助中心将审核后的各系建议名单报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后,在全院公示五个工作日;
5.评审结果上报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批准;
6.所有公示内容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
五、国家奖学金的发放、管理与监督
1.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同一学年,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3.学院每年12月31日前通过银行卡将当年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给获奖学生,同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4.院学生资助中心负责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国家奖学金真正用于特别优秀的学生。同时应接受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本办法自修订之日起开始执行,由院学生资助中心负责解释。
困难生资助办法
为激励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 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
我院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高职专科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
二、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平均3300元。分档标准为2000元、3000元、4500元。
三、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四、国家助学金的申请程序
1.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向班级递交《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如实填写家庭经济情况;
2.各班进行推选、排出名序并拟定受助名单,同时在班级公示五个工作日;
3.各系评审小组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情况,集体研究、综合比较、等额提出受助初步名单及资助档次并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院学生资助中心汇总、审核;
4.院学生资助中心报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通过后,在全院公示五个工作日;
5.国家助学金政策落实情况上报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6.所有公示内容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
五、国家助学金的发放、管理与监督
1.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3.学院原则上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银行卡中。
4.院学生资助中心负责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国家助学金用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同时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本办法自修订之日起开始执行,由院学生资助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