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广西科技大学每个招生批次都不同,因此录取时间也不同,其中包括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原一本、二本)、专科批等。报考广西科技大学的考生应该找到自己所报志愿的批次,登录广西科技大学进行查询。
一、2025年广西科技大学预计录取查询时间:
1.本科提前批:一般在高考结束后,7月初开始录取。如军队院校、公安院校、司法院校等提前批招生院校,在2025年6月28日前考生需完成军队院校报考意向登记,6月30日前完成军检,随后在提前批本科阶段进行录取。
2.本科批次:通常在7月上旬至中旬开始录取,部分省份和院校可能会有差异。以江苏省为例,历史等科目类本科批次录取一般在7月17日左右开始,物理等科目类本科批次录取在7月21日左右开始。
此外,部分省份也公布了2025年高考录取时间,如河南省普通本科提前批于7月11日录取,本科批7月21日-25日录取。如果你想了解具体广西科技大学的录取时间,建议关注广西科技大学官方招生网站或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信息。
二、2025年广西科技大学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一般来说,广西科技大学录取结果可通过高校官网、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查询,以下是具体介绍:
1.通过高校招生官网查询
招生网查询:大多数高校会在其招生官网设置录取结果查询入口。考生可登录广西科技大学招生网,输入考生号、身份证号等信息进行查询。
2.通过省级教育考试院查询
考试院官网查询:考生可登录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的官方网站,输入相关信息查询录取结果。
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查询:部分省份的教育考试院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提供录取结果查询服务。
3.其他查询方式
高校招生咨询电话:考生可拨打广西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的咨询电话,提供考生号等信息,由工作人员协助查询。
短信通知:部分高校会通过短信平台向考生发送录取结果通知,考生需确保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准确无误。
现场查询:对于不熟悉网络操作的考生和家长,可以选择线下查询方式。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当地招生办或报考院校的招生办公室,请工作人员帮忙查询录取结果。这种方式虽然相对繁琐,但能确保查询结果的准确性。
一、广西科技大学录取结果查询网址入口
考生需登录广西科技大学官方网站进行查询,广西科技大学招生网址:https://www.gxust.edu.cn/zsw/
二、广西科技大学录取查询状态说明:
1.自由可投:表示考生的电子档案尚未被投档,或者已经被投档但因某种原因被退回,目前仍处于在库状态。
2.已投档:表示考生的电子档案已经被投至某一院校或院校专业组,但尚未被录取。
3.院校在阅:表示院校已经下载了考生的电子档案,并正在进行审阅。
4.预录取:表示院校同意录取考生,并已上传录取请求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待审核。
5.预退档:若高校因某种原因决定不予录取某考生,会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退档申请并等待审核。在此期间,考生档案状态会显示为“预退档”。高校需注明退档理由,若理由不充分,省教育考试院将提交给院校重新审阅。
6.退档:考生因分数、身体条件等原因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的要求,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或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相应高校的录取结果并办理了退档手续,此类考生将无法再进行本批次其他高校的录取,其档案状态会显示为“退档”。
7.录取待审:表示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已完成审核,等待最后的审批手续。
8.录取:表示考生已被正式录取,流程全部完成。
转专业条件及要求
第三条 学生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或专业类(专业或专业类以下统称“专业”):
(一)一、二、三年级本科学生和一、二年级专科生。一年级学生可在全校已有专业范围内选择;二年级学生可在同一学科门类中已有专业范围内选择;三年级学生可在同一个专业类中已有专业范围选择。
(二)学生确有专长,并有充分证据(发表论文、发明专利、获奖等)证明其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经转出、转入专业所在学院(部)、教务处共同审核、认定同意,可以转到相应专业学习。
(三)学生入学后发现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三级医院检查证明、学校指定医院确认、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
(四)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
(五)休学创业学生复学后,创业经历与转入专业相关且转专业后更有利于学生个人发展的。
(六)退役后复学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
(七)五年制医学类普通本科学生在校学习成绩专业排名前20%(转出专业的学生人数一般不得超过本年级本专业学生人数的10%)。
在同等条件下,属于本条第(五)或(六)款所规定的情形,予以优先考虑。
第四条 学生因休学或保留学籍复学时,其剩余修业年限满足专业基本年限要求,但原专业低年级已停止招生,经学院(部)提出、学生同意转入相近专业的,教务处审定后编入新专业班级。
第五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一)新生入学未满1学期。
(二)拟转入专业年级将超过学生最长修业年限。
(三)所在年级为距离毕业时间在1学年之内(含1学年)。
(四)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
(五) 招生时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如定向生、国防生等)。
(六)未经过全国统一高考特殊录取类型招收(含专升本、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单独招生、注册入学、预科直升本、中职推荐免试等)。
(七)招生录取时按文史类(或高考选考科目为文科)考生招入转入理工类专业。
(八)艺术类、体育类与其他类专业互转。
(九)学生身体情况不符合转入专业招生时国家和学校对提出要求身体条件。
(十)高考分数低于其所转入专业(类)入学当年所属专业生源地最低分数线(五年制医学类专业除外)。
(十一)有转学且突破转学时高校招生录取分数线限制条件。
(十二)修读1学年后申请转回至原专业。
(十三)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期间。
(十四)在校期间受到过记过及以上处分尚未解除。
(十五)应予退学。
(十六)其他无正当理由。
程序及时间安排
第十五条 学生转专业工作的程序:
(一)根据学校和各专业的教学资源情况,每学期第十周前,各学院(部)提出学期各专业转专业实施细则,并经学校审核批准后予以公布。
(二)学生申请转专业,应在每学期学校规定时间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
(三)若申请转入专业的人数未超过该专业公布的允许转入人数,接收学院(部)不得限制学生的转入(专业有要求的,所在学院应在本条第(一)款工作期限提出具体要求并由教务处公布);若申请转入专业的人数超过该专业公布的允许转入人数,对全校申请转入同一年级同一专业(类)的学生,择优录取。
(四)各学院(部)将拟录取名单上报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审核,将正式拟录取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下发正式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