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盐城师范学院每个招生批次都不同,因此录取时间也不同,其中包括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原一本、二本)、专科批等。报考盐城师范学院的考生应该找到自己所报志愿的批次,登录盐城师范学院进行查询。
一、2025年盐城师范学院预计录取查询时间:
1.本科提前批:一般在高考结束后,7月初开始录取。如军队院校、公安院校、司法院校等提前批招生院校,在2025年6月28日前考生需完成军队院校报考意向登记,6月30日前完成军检,随后在提前批本科阶段进行录取。
2.本科批次:通常在7月上旬至中旬开始录取,部分省份和院校可能会有差异。以江苏省为例,历史等科目类本科批次录取一般在7月17日左右开始,物理等科目类本科批次录取在7月21日左右开始。
此外,部分省份也公布了2025年高考录取时间,如河南省普通本科提前批于7月11日录取,本科批7月21日-25日录取。如果你想了解具体盐城师范学院的录取时间,建议关注盐城师范学院官方招生网站或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信息。
二、2025年盐城师范学院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一般来说,盐城师范学院录取结果可通过高校官网、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查询,以下是具体介绍:
1.通过高校招生官网查询
招生网查询:大多数高校会在其招生官网设置录取结果查询入口。考生可登录盐城师范学院招生网,输入考生号、身份证号等信息进行查询。
2.通过省级教育考试院查询
考试院官网查询:考生可登录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的官方网站,输入相关信息查询录取结果。
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查询:部分省份的教育考试院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提供录取结果查询服务。
3.其他查询方式
高校招生咨询电话:考生可拨打盐城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的咨询电话,提供考生号等信息,由工作人员协助查询。
短信通知:部分高校会通过短信平台向考生发送录取结果通知,考生需确保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准确无误。
现场查询:对于不熟悉网络操作的考生和家长,可以选择线下查询方式。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当地招生办或报考院校的招生办公室,请工作人员帮忙查询录取结果。这种方式虽然相对繁琐,但能确保查询结果的准确性。
一、盐城师范学院录取结果查询网址入口
考生需登录盐城师范学院官方网站进行查询,盐城师范学院招生网址:https://zs.yctu.edu.cn/
二、盐城师范学院录取查询状态说明:
1.自由可投:表示考生的电子档案尚未被投档,或者已经被投档但因某种原因被退回,目前仍处于在库状态。
2.已投档:表示考生的电子档案已经被投至某一院校或院校专业组,但尚未被录取。
3.院校在阅:表示院校已经下载了考生的电子档案,并正在进行审阅。
4.预录取:表示院校同意录取考生,并已上传录取请求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待审核。
5.预退档:若高校因某种原因决定不予录取某考生,会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退档申请并等待审核。在此期间,考生档案状态会显示为“预退档”。高校需注明退档理由,若理由不充分,省教育考试院将提交给院校重新审阅。
6.退档:考生因分数、身体条件等原因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的要求,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或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相应高校的录取结果并办理了退档手续,此类考生将无法再进行本批次其他高校的录取,其档案状态会显示为“退档”。
7.录取待审:表示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已完成审核,等待最后的审批手续。
8.录取:表示考生已被正式录取,流程全部完成。
转专业条件及要求
第五条 转专业对象为我校注册在籍的全日制一年级、二年 级本科学生。
第六条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意志和行为习惯,遵 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管理规章制度;
(二)学习勤奋,对所转专业有一定的特长或志向;
(三)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四)已修读的所有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五)在校期间未因转专业进行过学籍变动;
(六)所有必修课程的平均绩点排在其班级的前 60%(含)。 第七条 在同时满足第六条第( 一)(二)(三)款规定的基
础上,具有以下特殊情况之一的,也可申请转专业:
( 一)学生入学后发现患有某种疾病或有生理缺陷,证明不 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由学生本人申 请,提交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的原始病历,经医疗 专家和二级学院审核并报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转入 当年录取分数同档次及以下的其他专业;
(二)学生保留学籍或休学期满复学,复学后所在年级无原 专业的,可申请转入相近专业;
(三)服兵役期满退役的我校学生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转专 业。
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申请转专业:
( 一)国家已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包括中外合作办学、
对口单招、专转本、中高等职业教育分阶段培养等;
(二)艺术类专业申请转入非艺术类专业、非艺术类专业申 请转入艺术类专业、体育类专业申请转入非体育类专业、非体育 类专业申请转入体育类专业;
(三)正在休学期间或保留学籍的;
(四)在校期间因违反法律或校纪校规受到学校警告及以上 处分的;
(五)法律或政策禁止转专业的其他情形。
程序及时间安排
第九条 学校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校领导 担任,小组成员包括纪委机关、教务处、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 处以及相关二级学院主要负责同志。各二级学院成立本学院转专 业工作领导小组。
第十条 教务处统筹管理全校转专业工作,负责制定转专业 工作方案,组织命题、笔试、面试与录取等工作。各二级学院根 据各专业的特点、办学条件、办学资源等具体情况,确定各专业 接受转专业学生人数,大学一年级各专业接受转入学生的人数不 超过该专业一年级总人数的 15%;大学二年级各专业接受转入学 生的人数不超过该专业二年级总人数的 5%。各二级学院安排专 人为学生提供转专业咨询服务。
转专业考核方式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笔试重点考 核拟转入专业的基本知识,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及已修 课程的学习情况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所占比重分别为 60%
和 40%。笔试和面试工作由教务处统一组织管理,相关二级学院 具体实施。二级学院须及时将拟转入名单报送教务处。
第十一条 学校转专业工作接受全校师生和学校纪委机关 监督。学校和各二级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应对转专业工作各 环节严格把关,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行为,一 经发现,取消相关学生转专业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二条 转专业工作原则上在第一学期或第三学期结束 时实施。学生根据学校公布的转专业工作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向 所在二级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各二级学院负责 对本学院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将审核通过的学 生名单汇总报送教务处备案,教务处公示报名资格审核结果,公 示期不少于 3 天。
第十三条 教务处将拟同意转专业的名单报学校转专业工 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在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天。已被批准 转专业的学生从第二学期或第四学期开始分别进入同年级专业 学习。
第十四条 各二级学院须及时办理转专业学生有关手续。已 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若不按规定办理手续,则视为放弃,取消转 专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