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秉持的基本路线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将经济建设作为中心任务,坚守四项基本原则,持续推进改革开放,秉持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精神,致力于将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这一基本路线,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为立足点,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作为核心内容,明确将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为奋斗目标,全面概括和阐述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总体任务、方针和政策。
“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是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的精髓。其中,“一个中心”指的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两个基本点”则是指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坚持改革开放。自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邓小平多次对此进行阐述。1987年11月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十二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的核心内容正式概括为“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
确立“一个中心”的地位,从根本上纠正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倾向,明确了社会主义发展社会生产力的根本任务,以及不断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目标。而“两个基本点”则是“一个中心”的两个重要支撑,它们相互贯通、相互依存。
这一基本路线集中体现了党和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的事业能够经受住各种风险考验,顺利实现目标的最可靠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