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中考的总分为720分,具体科目分数分配如下: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考试30分),物理80分,化学60分,道德与法治80分,历史60分,体育60分,此外,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各占10分。
宝鸡市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录取采用“4+4”计分模式,即以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为基础录取计分科目,同时,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也作为录取的计分科目。值得注意的是,物理和化学的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会计入相应科目的总成绩,并纳入录取总分之中。
对于非计分科目,其考试成绩和实验操作考试成绩需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才能作为高中阶段学校的录取控制标准。
具备自主招生资质的高中学校,在统一的招生录取计分科目基础上,可根据自身的办学特色和自主招生要求,选定1-2科作为招生录取的计分科目,或者将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部分指标作为自主招生的重要依据。这些学校可在规定区域内招收各科成绩合格的学科特长生,具体的招生办法和录取细则需提前向社会公布。
对于没有综合素质评价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高中阶段学校将不予录取。
1.宝鸡中考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