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在先秦时期,便是南越部族远征海洋的一个重要驻脚点。到了宋朝,这里成为南方海路贸易的关键枢纽。而在元朝,深圳则以盛产珍珠而闻名。从1842年7月至1898年4月,随着中国清政府与英国相继签订条约,深圳与香港被划境分治。
深圳作为经济特区的发展历史虽仅30余年,但其人类活动史却可追溯至6700多年前的新石器时代中期。此外,深圳还拥有1700多年的郡县史、600多年的南头城和大鹏城史,以及300多年的客家人移民史。
在先秦时期,广东地区属于南越,而深圳则是南越部族远征海洋的驻点。当时居住在深圳沿海沙丘谷地的南越部族,主要以捕鱼和航海为生,农垦活动较少。
深圳最早的前身为宝安县,该县的建制始于公元331年(东晋咸和六年)。当时,朝廷设立了辖地包括现今深圳市、东莞市和香港等范围的东官郡,郡治设在宝安县(南头)。
在宋朝,深圳作为南方海路贸易的重要枢纽,隶属于广州香山县,以盛产食盐和香料著称。而到了元朝,深圳则以出产珍珠而闻名。
新安县曾是深圳的另一个前身。公元1573年,明朝政府扩建东莞守御千户基地,并在此建立新安县,县治设在南头,辖地包括现今的深圳市和香港区域。当时,经济以产盐、茶叶、香料和稻米为主。
公元1394年(明洪武二十七年),东莞守御千户所及大鹏守御千户所在今深圳境内设立。拥有600多年历史的南头古城,在晚清前曾是深港澳地区的政治中心。
抗日战争时期,南头沦陷,宝安县政府临时迁至东莞县。1953年,由于深圳联接广九铁路,人口聚居较多,工商业兴旺,宝安县治因此东迁至距南头10公里外的深圳墟。
改革开放后,宝安县被撤销,深圳市得以设立。深圳是中国沿海城市中最早开放的城市之一,如今已发展成为粤港澳大湾区四大中心城市之一,以及中国三大全国性金融中心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