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于2007年开始实行12年义务教育,以下是相关内容整理,供大家参阅。
广东省自2007年起开始实施十二年义务教育。以下是各地实施12年义务教育的具体时间:
2006年6月,陕西省吴起县;2007年,广东省珠海市;2008年,河北省迁安市;2010年8月,江西省德兴市;2010年10月,福建省福州马尾区;2011年3月,湖南省吉首市;2011年9月,江苏省南京市;2011年12月,福建省晋江市。
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2014年8月,福建省“漳州开发区”;2015年8月,广东省深圳市;2016年,湖北省兴山县、青海省“六州地区”、四川省“民族地区”、云南省迪庆州与怒江州、新疆自治区吉木萨尔县、湖南省长沙市、陕西省。
教育部对此回应称:“目前,尚不具备将高中阶段教育纳入义务教育的条件,高中阶段教育的主要目标是加快普及,以满足初中毕业生接受高中教育的需求。”针对近期网络上流传的“九年义务教育将升级为十二年制,中考将取消”的传闻,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明确表示,现阶段不可能将九年义务教育升级为十二年制。
该负责人指出,“今年教育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提出到2020年全国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但普及、义务和免费是三个截然不同的概念,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主要是解决有学上的问题,并不意味着将高中阶段教育纳入义务教育或实施免费教育。”他强调,义务教育具有普及、均衡、强制和免费等特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是教育的重中之重,截至2016年,我国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已达93.4%,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然而,义务教育发展仍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未来一段时间,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和均衡发展水平仍是艰巨任务。该负责人表示:“在普及过程中,我们要妥善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上学问题,目前已建立资助体系,下一步将重点做好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免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