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和戏剧影视导演方向)、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6个科类的省级统考由新疆统一组织实施。6个科类的省级统考将于2024年11月30日陆续开始,具体工作安排及相关要求将于11月上旬向社会公布。
(一)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和戏剧影视导演方向)、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6个科类的省级统考由新疆统一组织实施。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方向)专业统考采用省际联考方式。戏曲类考试内容、考试形式及考试时间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另行通知。
(二)6个科类的省级统考将于2024年11月30日陆续开始,具体工作安排及相关要求将于11月上旬向社会公布。
(三)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艺术类统考将逐步采取“考评分离”方式。结合新疆实际,2025年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和戏剧影视导演方向)、播音与主持类的省级统考将采取“考评分离”的方式进行。
(四)艺术类专业统考各科类的科目和分值、内容和形式、考试要求、考查范围等要求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考试说明》(新招委办〔2023〕2号),考生可登录“新疆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查阅。
我区艺术类专业统考各科类的科目和分值、内容和形式、考试要求、考查范围等要求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考试说明》(考生可登录“新疆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查阅)。
(一)音乐类
1.音乐表演(器乐方向)统考科目:乐理、听写、视唱、器乐。考试方式:集中,笔试+面试。
2.音乐表演(声乐方向)统考科目:乐理、听写、视唱、声乐。考试方式:集中,笔试+面试。
3.音乐教育(器乐主项)统考科目:乐理、听写、视唱、主项(器乐)、副项(声乐)。考试方式:集中,笔试+面试。
4.音乐教育(声乐主项)统考科目:乐理、听写、视唱、主项(声乐)、副项(器乐)。考试方式:集中,笔试+面试。
中西打击乐专业须准备2种不同打击乐器的作品各1首,其中一种为高音类打击乐器。
兼报音乐表演类(器乐或声乐方向)和音乐教育类(器乐或声乐主项)的考生,所选方向(主项)、唱法、乐器须一致,相同考试科目只考1次,考试成绩互认(按不同方向中的分值比例折算最终成绩)。兼报音乐表演和音乐教育类的考生若无音乐教育类副项科目考试成绩,最终成绩仅有音乐表演类考试成绩。
(二)舞蹈类专业统考科目:舞蹈基本功、舞蹈表演、舞蹈即兴。考试方式:集中,面试。
舞蹈类分为中国舞、芭蕾舞、国际标准舞、现代舞、流行舞,考生任选一种报考。参加舞蹈表演科目考试时,考生的自备剧目(或组合)应与报名时所选的舞种方向一致。
(三)表(导)演类
1.戏剧影视表演方向统考科目:文学作品朗诵、自选曲目演唱、形体技能展现、命题即兴表演。考试方式:集中,面试。
2.服装表演方向统考科目:形体形象观测、台步展示、才艺展示。考试方式:集中,面试(采用省际联考)。
3.戏剧影视导演方向统考科目:文学作品朗诵、命题即兴表演、叙事性作品写作。考试方式:集中,笔试+面试。
兼报戏剧影视表演方向和戏剧影视导演方向的考生,相同考试科目只考1次,考试成绩互认(按不同方向中的分值比例折算最终成绩)。
(四)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考科目:作品朗读、新闻播报、话题评述。考试方式:集中,面试。
(五)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科目:素描、色彩、速写(综合能力)。考试方式:集中,笔试。
(六)书法类专业统考科目:书法临摹、书法创作。考试方式:集中,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