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025年艺术统考/联考考试时间确定,6个科类的省级统考将于2024年11月30日陆续开始,具体操作办法及相关要求将于11月上旬前向社会发布。戏曲类考试内容、考试形式及考试时间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另行通知。
2025年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学与设计类、书法类6个科类的省级统考由湖南省统一组织实施。各科类考试科目及考试命题依据为《2025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说明》(湘教考命字〔2024〕2号),部分类别的面试将采取“考评分离”方式。6个科类的省级统考将于2024年11月30日陆续开始,具体操作办法及相关要求将于11月上旬前向社会发布。戏曲类考试内容、考试形式及考试时间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另行通知。
湖南艺术统考/联考考试科目及内容
音乐类:分为音乐表演和音乐教育两类,其中音乐表演类考试包括器乐、声乐两个方向。考试科目包括听写、乐理、视唱、器乐、声乐五个科目,总分为300分。
舞蹈类:考生可选择中国舞、芭蕾舞、国际标准舞、现代舞和流行舞5个舞种方向。考试包括舞蹈基本功、舞蹈表演、舞蹈即兴三个科目,三科总分为300分。
表(导)演类:包括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三个方向。考试科目根据方向不同有所区别,但总分为300分。
播音与主持类:考试科目及评分标准尚未详细公布,但通常会涉及语言表达、即兴评述、模拟主持等内容。
美术学与设计类:考试科目通常包括素描、色彩等,具体评分标准和考试内容将依据《2025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说明》执行。
书法类:考试科目主要涉及书法创作,考生需展示其书法基本功和创作能力。
音乐类
音乐类考试具体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器乐、声乐五个科目。其中,乐理和听写科目考试采用合卷笔试方式,视唱、器乐和声乐科目的考试采取“考评分离”方式。音乐类考试总分为300分,各科目分值、考试内容、考试形式与要求等详见《关于印发〈2025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说明〉的通知》(湘教考命字〔2024〕2号)。
考生参加视唱、器乐和声乐考试时,不可化妆、遮挡面部(不得有多余纹饰、亮片等)。女生穿黑色连衣长裙;男生上身穿白衬衣,下身穿黑色长裤。服装上不得有标志身份信息的特殊标识或图案,不得穿戴任何装饰物(如各类头饰、配饰等);考试过程中不得使用辅助工具(如道具、音乐播放器等)参加考试。否则视为“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行为,认定为考试违纪。
一、视唱
1.采用固定唱名法。视唱过程中无任何音响提示,考生一遍完成视唱。
2.考生须在考场地面红色“十字”处原地站立视唱。
3.考生现场抽题,稍作准备,系统播放标准音后,考生须立即开始视唱(考试系统同时开始录像)。视唱考试时长不超过1分30秒(考试录像1分钟30秒后自动停止)。考场有计时提醒,考生应注意把握考试时长。
二、器乐
1.考生演奏的速度不得低于每首曲子规定的最低速度要求。
2.作品中标记的反复记号不需反复演奏。
3.除小军鼓、定音鼓外,使用其他乐器的考生均须背谱演奏。
4.所有乐器不得使用任何伴奏(包括自动伴奏)。若使用双排键演奏,须提前关闭伴奏或选择无伴奏的曲目。
5.考生须在考场地面黄色方框区域内演奏。
6.进入考场后,摆放好乐器(报考打击乐的考生,需要提前将两个乐器都摆放好)。
(1)报考打击乐的考生:现场考试时,考生听到语音提示“第一首开始演奏”(考试系统同时开始录像),须立即开始演奏第一首乐曲。考生演奏完第一首乐曲后举手示意,考试系统停止录像。语音提示“第二首开始演奏”(考试系统同时开始录像),考生须开始演奏第二首乐曲。两首乐曲演奏总时长不超过8分钟(两首乐曲演奏录像合计8分钟后自动停止)。
(2)报考其他乐器的考生:现场考试时,计算机在考生填报的两首曲目中随机抽取一首,考生须按照计算机抽取的曲目进行演奏;考生如未按计算机抽取的曲目进行演奏,该科目记零分。考生听到语音提示“开始演奏”(考试系统同时开始录像),须立即开始演奏。演奏时长不超过6分钟(考试录像6分钟后自动停止)。
7.考场有计时提醒,考生应注意把握考试时长。
三、声乐
1.背谱清唱,不可使用伴奏。
2.歌剧咏叹调不可移调演唱,否则将予以扣分处理。
3.考生须在考场地面黄色方框区域内演唱。
4.现场考试时,计算机在考生填报的两首作品中随机抽取一首,考生须按照计算机抽取的作品进行演唱;考生如未按计算机抽取的作品进行演唱,该科目记零分。考试开始前,考生可在考场内钢琴上弹奏两个音(辅助定调,不得多弹,否则将予以扣分处理),弹奏完后立即返回黄色方框区域内准备演唱。考生听到语音提示“开始演唱”(考试系统同时开始录像),须立即开始演唱。作品演唱时长不超过4分钟(考试录像4分钟后自动停止)。
5.考场有计时提醒,考生应注意把握考试时长。
舞蹈类
舞蹈类考试采取“考评分离”方式,具体包括舞蹈即兴、舞蹈基本功、舞蹈表演三个科目。三科总分为300分,各科目分值、考试内容等详见《关于印发〈2025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说明〉的通知》(湘教考命字〔2024〕2号)。考生可在中国舞、芭蕾舞、国际标准舞、现(当)代舞和流行舞中选择报考一个舞种方向。
考生参加考试时,不可化妆、遮挡面部(不得有多余纹饰、亮片等)。服装上不得有标志身份信息的特殊标识或图案,不得穿戴任何装饰物(如各类头饰、配饰等),否则视为“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行为,认定为考试违纪。
舞蹈即兴与舞蹈基本功考试在同一考场完成。考生依次完成舞蹈即兴和舞蹈基本功的考试后,更换衣服和休息(不超过10分钟),按时参加舞蹈表演的考试。
一、舞蹈即兴
考生依据随机音乐进行时长为1分钟以内的单人即兴表演,舞种不限。
1.女生盘头(不留刘海,下同),穿黑色吊带紧身练功衣、肉色裤袜和软底练功鞋(或足尖鞋),外穿黑色训练裤,不可搭配其他多余服装配件;男生穿白色紧身短袖、黑色紧身裤和软底练功鞋,外穿黑色训练裤,不可搭配其他多余服装配件。
2.考生在考场地面红色“十字”处试听10秒音乐后,立即进入考场地面黄色方框区域内进行准备。语音提示“舞蹈即兴开始考试”(重新播放音乐,考试系统同时开始录像),考生须立即根据现场音乐开始即兴表演。舞蹈即兴须在考场地面黄色方框区域内展示。考试时长不超过1分钟(考试录像1分钟后自动停止)。考场有计时提醒,考生应注意把握考试时长。
二、舞蹈基本功
1.舞蹈基本功考试时,无任何音乐。考生不能穿舞蹈即兴时的黑色训练裤。
2.女生盘头,穿吊带紧身练功衣(黑色)、肉色裤袜和软底练功鞋(或足尖鞋),不可搭配纱裙、短裤等其他多余服装配件;男生穿白色紧身短袖、黑色紧身裤和软底练功鞋,不可搭配其他多余服装配件。
3.考生单人展示。语音提示“舞蹈基本功开始考试”(考试系统同时开始录像),考生须立即开始展示。身体条件测试须在考场地面红色“十字”处原地展示,技术技巧测试(规定内容和自选内容)须在考场地面黄色方框区域内展示,规定内容和自选内容的动作顺序考生可自行组合。
4.舞蹈基本功测试(身体条件测试和技术技巧测试)总时长不超过3分钟(考试录像3分钟后自动停止)。考场有计时提醒,考生应注意把握考试时长。
三、舞蹈表演
1.自备剧目(或组合)单人表演,考试时所跳舞种须与报考的舞种方向一致。
2.舞蹈表演的练习服装(须纯色、无标识、无装饰)、音乐和道具(如扇子、鼓、水袖、剑等)自备。
3.不得穿演出服(礼服),不得在道具上加入其他装饰。否则视为“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行为,认定为考试违纪。
4.自备伴奏音乐要求:考生不能携带便携音响设备进入考试区域,自备U盘(U盘文件存储格式须FAT32格式,建议考生购买品牌信誉好、产品质量好的U盘),U盘内只能存放一个考试用的音乐文件(格式须为MP3),时长不超过2分钟,文件大小不能超过100M,考试中如因U盘格式错误、音乐文件错误等问题影响播放质量或无法播放等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5.考生在考场地面红色“十字”处站立5秒左右后,立即进入考场地面黄色方框区域内进行准备。语音提示“舞蹈表演开始考试”(考试系统同时开始录像,同步播放考生自备的音乐),考生须立即开始舞蹈表演,舞蹈表演须在地面黄色方框区域内进行。考试时长不超过2分钟(考试录像2分钟后自动停止)。考场有计时提醒,考生应注意把握考试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