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2025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是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关报名、体检、文化课考试等工作按照普通高校招生规定执行。报考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书法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统考。
1.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是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关报名、体检、文化课考试等工作按照普通高校招生规定执行。
2.河南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分为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书法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戏曲类7个科类。
3.报考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书法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河南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戏曲类专业通过省际联考方式实施,具体工作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1)音乐类分为音乐表演类(分声乐、器乐方向,考生任选其一)和音乐教育类(分主项和副项),考生可以单报一类也可两类兼报。两类兼报的考生,音乐表演类的专业方向(声乐或器乐)须与音乐教育类的主项一致;器乐科目限一种乐器(中西打击乐除外),器乐考生应使用报名时所选的乐器进行演奏。
(2)舞蹈类分为中国舞、芭蕾舞、国际标准舞、现代舞、流行舞,考生任选一种报考。参加舞蹈表演科目考试时,考生的自备剧目(或组合)应与报名时所选的舞种方向一致。
(3)表(导)演类分为戏剧影视表演方向、服装表演方向、戏剧影视导演方向,考生可以单报一个方向也可兼报不同方向。
(4)统一组织笔试的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音乐类、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方向,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类,不得兼报;这四类中任意一类均可与其它艺术类专业兼报,其它艺术类专业之间也可兼报。
省级统考各专业由全省统一集中评分,百分制计分。
音乐类和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方向的笔试科目,按照高考评卷办法,实行网上评分;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在考生信息密封状态下严格按照对标分类、集体定档、评委打分、专家质检等规定程序,进行集中评分。
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类、表(导)演类、音乐类专业的个体测试科目,在考生信息加密状态下,采取“考生、评委、考场”三随机工作机制,按照小组集体定档、评委独立打分、专家监督检查、全程监控录像的办法进行评分。其中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类、音乐类、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方向和戏剧影视导演方向实行网上评分;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方向实行现场评分。
音乐类和表(导)演类兼报不同方向的考生,相同科目只考试一次,评分结果通用,按照该科目在不同方向中的分值占比折算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