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雀东南飞》的写作年代,历来有所争论。根据此诗“小序”,应是汉末建安时代的作品,故属“汉乐府”范围。 《孔雀东南飞》属于汉乐府诗,是汉乐府叙事诗发展的巅峰,也是我国文学史上现实主义诗歌发展中的重要标志。它原名为《焦仲卿妻》,最早见于徐陵所编的《玉台新咏》。
《孔雀东南飞》的写作年代,历来有所争论。根据此诗“小序”,应是汉末建安时代的作品,故属“汉乐府”范围。
刘克庄《后村诗话》云:“《焦仲卿妻》诗,六朝人所作也。《木兰诗》唐人所作也。《乐府》惟此二篇作叙事体,有始有卒,虽词多质俚,然有古意。”刘克庄指出此诗为六朝人作品,但也没有举出什么理由,所以刘说影响不大。
1924年,梁启超为了欢迎印度诗人泰戈尔,在北京作了一次演讲,提到《孔雀东南飞》的写作年代问题,他说:“像《孔雀东南飞》和《木兰诗》一类的作品,都起于六朝,前此却无有。(《孔雀东南飞》向来都认为汉诗,但我疑心是六朝的,我别有考证。)《佛本行赞》现在译成四本,原来只是一首诗。……六朝人几于人人共读。那种热烈的情感和丰富的想象,输入我们诗人的心灵中当然不少,只恐《孔雀东南飞》一路的长篇叙事抒情诗,也间接受着影响吧?”(见《印度与中国文化之亲属关系》讲稿,北京《晨报》)此说在文学界颇多影响。
《孔雀东南飞》属于汉乐府诗,是汉乐府叙事诗发展的巅峰,也是我国文学史上现实主义诗歌发展中的重要标志。它原名为《焦仲卿妻》,最早见于徐陵所编的《玉台新咏》,本诗的前序:
序曰:汉末建安中,庐江府小吏焦仲卿妻刘氏,为仲卿母所遣,自誓不嫁。其家逼之,乃投水而死。仲卿闻之,亦自缢于庭树。时人伤之,为诗云尔。
这里面中“汉末建中”表明了故事发生的时间。“庐江府”表明了地点,“小吏焦仲卿妻刘氏,仲卿母,仲卿”表明了人物。这说明徐陵必有根据,才能这样言之凿凿。尽管经历长期流传和编纂到最后写定,难免经历过修饰,但从作品的总的语言风格及其所反映的社会风尚来看,依然可以肯定它是建安时期的民间创作。就从后面太守求婚刘家一事,在门第高下区分森严的六朝就是不能想象的事。
《孔雀东南飞》作为里程碑式的作品,有其深刻而巨大的社会意义和思想意义。第一,本诗通过焦仲卿,刘兰芝悲剧的婚姻有力地揭示了封建礼教,封建家长的罪恶。第二,本诗热烈地歌颂了兰芝夫妇为了忠于爱情宁死不屈地反抗封建恶势力的斗争精神。第三,本是最后表达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婚姻自由的愿望。由于它所提出的是封建社会里一个极其普遍的社会问题,这就是这一悲剧具有高度典型的意义,所以总体上来说,本诗具有积极和深远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