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贷款的申请时间不是固定统一的,不同种类、不同地区的助学贷款的申请时间略有差异。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时间一般为6-9月(暑期);高校助学贷款的申请时间一般为9月-12月(开学后),具体时间大家以各地官方通知为准。
一、助学对象
1.需要具有中国国籍,且入校前和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均在本地。
2.助学对象得是已经被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正式录取,拥有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在读学生。
3.家庭经济情况困难的学生才能够申请。并且助学对象要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共同借款人
助学对象的共同借款人必须得是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而且共同借款人的年龄要在60岁以下,信用良好,拥有本地户籍。
1、贷款受理部门
借款人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2、贷款准备材料
准备齐全上述贫困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邮储银行存折后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
3、审核材料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记领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含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复印件需要两份、申请表和邮储账号,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
4、签订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授权邮政储蓄银行从上述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特别提醒,合同中请填写存折账号,账号务必填写准确,如因填写错误造成贷款无法汇划,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5、合同回执寄返
借款合同签订完毕后,学生可持合同到高校报到,从起学生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办理电子回执,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报到后30日内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未收到回执(最迟不得超过10月30日),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
1、续贷受理时间为7月15日到9月10日(工作日),建议尽早申请续贷,以免有突发情况来不及处理。
2、如果更换手机号码后无法认证,需要联系资助中心的工作人员进行更新。
3、收到回执验证短信的时间取决于县资助中心的审査进度,一般不会超过5个工作日,如果超过5个工作日仍然未收到受理证明信息,可以联系该资助中心咨询。
总之,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的网上申请流程十分简单、方便快捷,建议有需要的同学试试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