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考场按照考生报考的科类和外语种来进行编排,考点和考场还有考号都可以打乱顺序,但又要有一定的合理性。座位是计算机随机排,整个高考的座位编排一般都是由计算机编排的。
高考分考场主要依据考生报考的科类和外语种类进行编排。
高考考场的编排遵循一定的原则,以确保考试的公平性和合理性。首先,考场安排考虑考生报考的科类,如文理科、艺术文、体育文、普通理工、艺术理、体育理等,确保同一考场内的考生属于同一科类。其次,外语语种也是考场编排的一个重要依据,包括英语、日语、德语、法语等不同语种,确保同一考场内的考生使用同一外语试卷。此外,考场编排还考虑地域原则,即考生被安排在报名所在的县区,以减少考生的流动范围。
在具体的操作上,考场的座位编排通常由计算机随机排定,确保考场的分配既随机又及时。一旦座位号确定,会立即拷贝封存,并由相关部门备份原始数据,以杜绝人工干预的可能性。这种编排方式不仅体现了考试的公平性,也确保了考试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1.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2.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因装有心脏起搏器等不宜进行金属探测器检查的考生,应在检查前声明,并出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如不提前声明,后果自负。
3.除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透明文具袋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考试用品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得带入考场。
4.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核验。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等。凡漏填、错填或书写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听力考试期间,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并保持安静。
5.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6.开考前30分钟(第一科为考前40分钟)考生开始入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有听力考试的外语科14:45以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考试时间内非经允许不得离场。
7.在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