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医药健康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2023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高校全称:通化医药健康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层次:专科
第四条校址: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新站街道新山社区保安路1597号
第二章收费标准
第五条学费收取标准
护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
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
口腔医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
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
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
中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
中医康复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
动物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
第三章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通化医药健康职业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此外,我校校内资助还设立校级奖学金,杏林奖学金,学费减免等资助。
第八条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高校学生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相应措施给予资助。
第五章录取说明
第九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条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一条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录取规则
1.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2.院校志愿: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区,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市区,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不满的情况下,录取非一志愿考生。
3.专业录取:采取“志愿优先”的原则,即录取时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按照投档分数从高到低录取一志愿的考生,一志愿生源不足专业,按志愿顺序录取。
4.优先级别: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我院规定的办法执行,即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顺序比较语文、数学、综合、外语,投档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及安排专业。
5.专业调剂: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未能按专业志愿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并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的专业。
6.退 档:未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7.照顾加分: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并录取。
8.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9.按照行业标准相关要求,有面试和政审要求的专业详见学校官网。
第十三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thyyjkzyxy.org.cn
学校地址: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新站街道新山社区保安路1597号
邮政编码:134001
联系电话:0435-3912200,3912416(传真)
第十四条本章程由通化医药健康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各省招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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