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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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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政策

  焦点新闻

  根据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教育部会同财政部、人事部、中编办研究起草了《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并经2007年5月9日国务院第17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决定从2007年秋季起,在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

  实施背景

  当前,我国教育发展进入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阶段。教育大计,教师为本。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是教育发展的关键因素,培养造就一大批优秀教师是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要问题。在部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是建设德才兼备教师队伍,提高中小学教育质量和水平,进一步促进教育发展和教育公平的一项示范性举措。采取这一重大举措,就是要进一步形成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就是要培养大批优秀的教师;就是要提倡教育家办学,鼓励更多的优秀青年终身做教育工作者。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实际上是向全社会发出一个强烈的信号,就是要重视教育,重视教师,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使教师成为最受尊重的职业,使教育成为最受尊重的事业。

  政策解读

  提前录取、免费教育、精心培养、确保就业、带薪读研

  ——华中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解读

  提前录取——师范专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放在提前批次录取。提前录取为考生提供了更多选择机会,大大提高了考生的录取几率。

  免费教育——师范专业学生全部实行免费教育。师范专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400元/月)。品学兼优的免费师范生还可享受国家和学校设置的各类奖学金,奖励金额800-8000元不等。

  精心培养——建立国家教师教育创新与服务综合改革实验区,出台《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教师教育培养方案》,创建免费师范生教育平台。免费师范生可在师范专业范围内进行二次专业选择;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学生,在入学二年内可在教育部和学校核定的计划内申请转入师范专业,并由学校按标准返还学费、住宿费、生活补助费。

  确保就业——合格的免费师范毕业生一般在教育系统内自主择业,国家确保就业。学生毕业时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在需求岗位范围内进行双向选择,切实为每一位合格毕业生安排落实任教学校,在此期间,可在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

  带薪读研——免费师范毕业生经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就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职学习专业课程,任教考核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的,学校统一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并鼓励继续攻读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培养举措

  我校以国家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为契机,进一步梳理了学校的教师教育思想,在紧密结合基础教育改革对未来师资素质需求的基础上,制定了我校深化本科教师教育改革方案,以期使我校成为培养造就优秀教师和教育家的摇篮。

  1 注重专业思想教育和引导

  2 建立“国家教师教育创新与服务综合改革实验区”

  3 建设优秀教学团队,实施公费师范生“名师授教工程”

  建立专业学科优秀教学团队;举办教育名家系列讲座; 实施校外专家兼职教授讲席制度

  4 加强学科教学论师资队伍建设

  5 将教师基本技能培养贯穿于培养的全过程

  6 建立“双导师制”培养体系

  选拔优秀教师担任免费师范生学习导师; 聘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一线中小学教师担任实践导师

  7 加大教师教育类课程建设力度,打造一批精品课程

  8 建设数字化学习中心,培养学生的终身教育能力

  9 加强实习基地建设,强化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

  成立教师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实施达标测试制度

  加强素质教育,培养交叉融合、一专多能的新型师资

  探索本科教育与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衔接的培养模式

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