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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
专科(高职)理工类公办

录取规则

  1.江苏省普招录取规则(招生代码:1350、1486)

  (1)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普通类文理科,选测科目等级无要求,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1合格”。艺术类(美术)考生,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

  (2)对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要求:“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必须合格,“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不得均为D级。

  (3)对进档考生录取办法: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法,普通类同分考生按语数之和(含附加分)排序;艺术类使用省美术类业统考成绩,同分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序。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次安排专业,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参照其专业志愿倾向适当调剂录取。

  2.江苏省普招注册入学录取规则(招生代码:1350)

  对进档考生录取办法: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方式录取,即按考生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总分相同,则按语数之和、语文、数学成绩(均不含附加分)排序。

  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考生须在2018年8月1日前将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报送学院审核。

  (1)获得校级(含)以上综合表彰(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的考生;

  (2)在艺术、体育方面有特长或在学科竞赛、创新创造方面有专长的考生;

  (3)经所在学校推荐,思想品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

  (4)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我校自主单独招生考试但未被录取的考生。

  3.江苏省对口单招录取规则(招生代码:1350)

  对进档考生录取办法: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文化+专业技能)从高到低排序,同分考生按文化总分排序,再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依次安排专业,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参照其专业志愿倾向适当调剂录取。

  4.中职注册录取规则(招生代码1350)

  (1)凡符合中职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管理平台,向我校提出注册申请。

  (2)我校根据考生的专业匹配度、思想品德表现、专业培养、技能学习情况或对口单招成绩择优录取。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可以优先录取,考生须在注册入学开始前,将有关证书的复印件报我校审核。参加校级以上技能大赛获奖的考生;具有人保部门签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有艺术或体育特长的考生;取得专业技能考试成绩或文化统考成绩的考生;经考生所在学校特别推荐,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发展潜质,或思想品德有突出表现,并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认定的考生。

  5.江苏省外录取规则

  对进档考生录取办法: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院校志愿按“志愿清”方式录取,即优先录取院校志愿靠前的考生,平行院校志愿视为同一志愿;专业志愿,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参照其专业志愿倾向适当调剂录取。对中西部考生,进校后学校会在学费、路费等方面给与政策支持。

  6.江苏省内外共同录取规则

  (1)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无。

  (2)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参照进档考生的录取办法处理。

  (3)外语语种要求:英语类专业限英语,其他专业无要求。

  (4)男女生录取比例: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