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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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教育部
本科综合类公办211工程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收费标准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江苏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收费标准为100元/人﹒学分;各专业的学费标准按其所属学科门类确定,具体如下表所示。
专业学科门类 |
学费(元/人﹒学年) |
工学类 |
5800 |
理学类 |
5500 |
管理学、文学、经济学、法学类 |
5200 |
艺术学类 |
6800 |
体育学类 |
5300 |
公安学类 |
6000 |
对于采用专业大类招生的学生学费,在大类培养阶段按照大类包含专业中收费标准最低的专业学年学费标准收取;在专业培养阶段按照专业学年学费标准收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内学习阶段学费为19200元/人﹒学年,国外学习阶段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由外方大学按照其规定收取。预科班在预科阶段的学费以江苏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
住宿费为1200元/人﹒学年。
以上收费如有变化以江苏省教育厅、财政厅和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