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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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解放军空军
本科军事类公办

就业情况

凡被我院录取的新生,经复审合格后,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参军入伍手续,注销原地方户口即为现役军人,父母享受军属待遇。被录取的学员不收学费,免费发放被服,享受公费医疗,食宿免费,每月发给学员津贴(第一年至第四年分别为100元/月、130元/月、160元/月、190元/月)。学习期间着空军军服,佩带学员军衔,享受供给制待遇。学员毕业时,经考核合格,发给毕业证书(毕业答辩合格授予工学学士学位或军事学学士学位),提升为干部,并按规定确定军衔、职务等级(本科毕业生:中尉军衔,副连职;大专毕业生:少尉军衔,正排职)。根据部队岗位需要,按专业对口原则,由空军统一分配到部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