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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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江西省
专科(高职)艺术类公办

录取规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

  2.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达到其所在省份最低专科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文、理科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考生按照艺术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4.省内外招生规则参照各省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录取办法为准。

  5.招生语种要求:无外语语种限制,但学校以英语作为基础安排教学,无其他加试要求。

  6.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凡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学校将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