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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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山东省教育厅
专科(高职)综合类民办

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 学费标准:高职专科:8200-10800元/年;住宿费:1200-2200元/年。

  第十七条 退费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