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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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浙江省
专科(高职)财经类公办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B档)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和住宿费、书籍费等。我校按浙江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取学杂费。每年公布招生计划时同时公布收费标准。住宿费四人间1600元/人/学年,六人间1200元/人/学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