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黑龙江
7447人关注
行政主管部门:
黑龙江省
本科师范类公办

体检标准

录取的考生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标准。因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专业录取要求,我校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