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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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安徽省
专科(高职)理工类公办
录取规则
1、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及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招委会和相关省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对实行 “平行志愿” 投档的省份, 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对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考生填报我院的志愿先后顺序录取。对于进档范围的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的专业,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依次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3、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根据专业需要,色盲、色弱者不能报考我院印刷媒体技术、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等印刷、设计类相关专业。
4、原则上只招收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他语种的考生亦可报考,但入学后须改学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