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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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四川省
专科(高职)综合类公办

录取规则

 1、实行“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招生录取工作体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2、平行志愿调档比例不超过105﹪。

  3、招生各专业均无男女比例要求。

  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师范类考生要符合教师资格体检标准;非师范类考生符合高考体检标准。

  5、新生入校后,我院将进行全面复查(入学资格和体检等),经复查不合格者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6、所有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者,学院可对考生录取专业进行调整,对不服从调剂者,做退档处理。

  7、对成绩相同的进档考生,在录取专业时,按单科顺序及单科分数高低排序: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8、美术类、音乐学类专业在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双上线的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成绩相同的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序。

  9、外语语种要求:英语教育专业要求招收英语语种;其它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我院外语课只提供英语教学,没有加试要求。

  10、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依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加分政策投档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