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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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中央办公厅
本科理工类公办
录取规则
1.我院为提前录取批次院校,要求进行政审、面试。
2.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3.高考成绩要求达到当地本科第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办公厅有关部门通知考生参加政审、面试。
4.根据高考成绩、政审、面试、培养单位要求等条件综合择优录取,其中男生不少于50%。
5. 对于预留计划,由我院综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质量及对人才的需求情况调剂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