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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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辽宁省
专科(高职)理工类公办

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

  学校根据当地招生计划数实际情况,按不超过120%进行调档。在辽宁省的调档比例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动漫制作技术因专业学习限制,色盲、色弱考生慎报。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份,按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份,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按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录取的规定处理。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安排专业,对报考同一志愿,且分数、报考专业相同的考生,理科生按数、语、外排序高分录取,文科生按语、数、外排序高分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