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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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陕西省
专科(高职)综合类公办

录取规则

  1.录取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有关招生的政策、规定和最低控制分数线,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专业安排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原则。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其所报专业计划录满情况下作退档处理。

  2.外语语种:英语。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加分或优先录取政策: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中规定的加分和优先录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