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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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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四川省教育厅
本科理工类民办独立学院

收费标准

十一、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我院按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标准为:普通本科15000元/年·人,普通专科13000元/年·人,艺术类本科17000元/年·人,艺术类专科15000元/年·人;住宿费按不同的住宿规格收取:900—1200元/年·人。具体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