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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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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山东省
专科(高职)理工类公办

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执行政府新规定的标准。

  普通文理专业收费标准:理工类专业:5000元/年;文史类专业:4800元/年;校企合作专业收费标准:空中乘务专业学费:8800元/年;计算机应用技术8000元/年;电子商务专业学费7800元/年;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收费标准以省物价局批复为准。住宿费:500元/年。

  第二十一条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