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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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湖南省教育厅
本科综合类民办
车辆工程
专业介绍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汽车工业发展需要,掌握车辆工程专业所必需的基础科学知识,掌握汽车设计、汽车制造、汽车技术服务的专业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应用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生毕业后能在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从事车辆设计、制造、实验、检测、管理、科研及教学等工作。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机械工程、电工电子技术、车辆构造与原理、车辆设计与理论、车辆试验测试技术和车辆电子控制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接受车辆工程师基本训练,具备从事车辆设计、制造、实验、检测及管理等工作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 掌握机械工程、工程力学、电工电子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自动化、测试技术、市场经济及企业管理等机械工程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 掌握车辆构造、理论、设计、电子控制等专业知识和车辆产品设计制造方法。
3. 具有工程制图、计算、试验、测试、计算机应用、文献检索的基本能力,并具备一定的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车辆产品的设计开发、技术升级改造与创新的能力。
4. 了解机械工程和车辆工程学科的前沿技术、发展动态和行业需求。
5. 了解国家车辆工程领域的技术标准,相关行业的政策、法律和法规。
6. 具有一定的车辆工程相关领域科学研究、科技开发、组织管理能力。
7. 具有一定的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基础。
8. 具有一定的国际视野和较强的交流沟通能力。
9. 具有终身教育的意识和继续学习的能力。
三、主干学科
机械工程、力学、控制科学与工程。
四、核心课程
机械制图、理论力学、材料力学、机械设计基础、机械制造基础、控制工程基础、汽车理论、汽车设计、汽车构造、汽车试验学等。
五、主要实践教学环节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军训、金工实习、市场调查与商务实习、课程设计、生产实习、科技创新与社会实践、毕业实习、毕业设计等。
主要专业实验:汽车构造拆装实训、发动机台架试验、液压与气动技术实验、车辆性能台架试验、车辆道路性能综合实验等。
六、修业年限
学制四年。
七、授予学位
修满184学分,授予工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