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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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江苏省
专科(高职)理工类公办

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以及相关招生地区的招生规定、政策、原则。

  2、我校招生各专业体检标准严格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规

  定。

  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招生地区招办规定加分提档。

  4、严格执行志愿清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同分状态下优先看辅助投档分。

  5、我校所有专业原则上均不限男女生比例。

  6、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相应招生省市统一专业考试并取得专业考试

  合格证书。

  7、加强网络管理,配置专门电脑用于网上招生,并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安全畅通。

  8、继续实施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六公开,六不准”。

  9、加强纪检监督,包括招生的各个环节、岗位、时段;加强社会监督,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

  10、对违反有关招生政策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按教育部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管理处罚暂行规定》处理。

  11、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需提前到我院参加面试,且面试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