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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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广东省
专科(高职)综合类公办

学校介绍

  汕头职业技术学院是2002年3月29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由汕头市人民政府主办,在原汕头教育学院(含汕头幼儿师范学校)、汕头商业供销学校、汕头机电学校和汕头市教师进修学校等院校的基础上合并设立的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学院原占地面积约632.4亩,2009年3月,市政府已批给学院扩展用地619.1亩,学院总共占地1251.5亩。学院由院本部、金园校区、新津校区和东墩校区四个校区组成。院本部位于风光秀丽的汕头市濠江区东湖山麓,现有436.4亩地,加上扩展用地共占地1055.5亩;金园校区位于汕头市区金园路原汕头教育学院和汕头幼儿师范学校校址,占地56.1亩;新津校区位于汕头市龙湖区外充公,占地115亩;东墩校区位于汕头市党校路8号,占地24.9亩。学院总建筑面积23.5万平方米,教学、实验实习设备总值约4034万元,图书藏量80.35万册。

  学院现有全日制大、中专在校生13156人。成人学历大专生、联合办学的本科班、研究生班学生2000多人。在编教职工710人,其中硕士以上学位者107人。另外,学院还聘请一批实践经验丰富的企业界人士、工程师为兼职教师。

  学院设有计算机系、机电工程系、经济管理系、自然科学系、人文社科系、外语系、艺术体育系、学前教育系、中专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成人教育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图书馆、技能实训中心等十五个教学、教辅部门。共开设54个大专专业(含方向)和10多个中职类专业。

  学院积极与国际先进教育接轨,现已与英国胡佛汉顿大学和澳大利亚巴拉瑞特大学签订了合作办学协议,三年专科生毕业后可直接进入这两所大学攻读本科(一年)获得学士学位,并可继续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同时,学院还与国内数所著名本科院校达成合作办学协议,以利于学院毕业生在国内继续深造。

  创建以来,学院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全面职业素质教育和创业教育为办学特色,树立“以人为本、以职业素质培养为核心”的教育理念,按照“知行合一、德技双馨”的校训要求,高起点,严要求,强技能,重实践,办学规模不断扩大,教学质量逐步提高,办学效益初步显现。目前,学院已基本形成文、理、工科门类齐备,大中专普通教育与成人教育并存,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共荣的办学体系,学院的知名度不断提高,发展规模和办学质量已位于省内同类院校前列。

学校领导

党委书记、经济管理高级讲师、省督学:庄锦城
党委委员、副院长、副教授:曾淑琴
党委委员、副院长、副教授:郭琳琅
党委委员、副院长、副教授:王茂春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蔡 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