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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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黑龙江省
本科师范类公办
小学教育(师范)
专业介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品质、扎实的学科知识和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能 在小学从事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的复合型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小学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儿童教育技能的 基本训练,掌握教育教学、研究和管理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小学相关课程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掌握观察研究小学生的科学方法;
3.具有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能力;
4.熟悉国家有关小学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小学教育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6.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具有一定的批判性思维能力。
主干学科:教育学、心理学。
核心课程:教育概论、中文、数学、英语、小学教育学、小学心理学、教学论、小学班队原理与实 践、现代教育技术、小学各学科教学与研究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教育见习、教育实习等。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教育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