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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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广东省教育厅
专科(高职)艺术类民办
播音与主持
专业介绍
【培养目的】本专业培养具备良好的传媒素养,熟悉广播电视、新媒体节目和各类晚会、活动策划、创作基本流程,掌握有声语言表达、口语传播以及新闻采写策划、电视节目制作等基本知识技能,具备各类广播电视文稿播音、节目主持、影视配音、出镜报道、礼仪主持、新闻采编写作、文艺节目编排、语言艺术教学等基本能力,能从事电台、电视台播音员、节目主持人、新媒体主播、会议和活动司仪、主持人、出镜记者、影视配音员、艺术语言教师等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主要就业方向有】广播电视主播、节目主持人、礼仪主持人、电视出镜记者、栏目编导、艺术语言教师、新闻发言人等。